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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脚伤人

(2023-02-26 19:3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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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起脚伤人

 

因为征地补偿的事,韦妙洁阿婆和工程施工方多次沟通协商。案发当天,韦阿婆再次找到施工方办公室,双方争执不下。工地负责人陆续康不认可韦阿婆的意见,于是在争吵中将韦阿婆推出办公室,又将韦阿婆踢倒在地。经诊断,韦阿婆股骨粉碎性骨折,多处软组织损伤,达轻伤一级。
  青秀区法院审理认为,韦阿婆因索要补偿款和陆续康发生争执,但对征地补偿的不同意见不能成为陆续康伤害老人的正当理由。陆续康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依法认定了韦阿婆的医药费,同时根据其年龄、伤情等因素,酌情判给了营养费、护理费等。
   在处理涉及老年人的纠纷时,应当恪守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耐心听取老年人诉求,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和老年人沟通,切不可像本案中的陆续康一样,一冲动就使用暴力粗暴对待。老年朋友在遇到纠纷时,应克制情绪,避免激化矛盾,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不要赌上身心健康和他人较劲。在遭到他人伤害后,应妥善保留各种支出费用的票据,作为索赔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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