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行窃
(2023-02-09 17:5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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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不久前的某天22时许,吴英根路过南宁市江南区亭洪路格林豪泰便捷酒店附近,发现一男子醉倒在路边。“何不趁机捞一把?”见男子醉得不省人事,吴英根贪念顿起,遂趁男子昏睡之际将其外套和一块浪琴牌手表盗走。后吴英根在准备离开现场时,被现场群众控制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经鉴定,涉案的浪琴牌手表案发时价值人民币5000元。
经查,吴英根是一名累犯。2020年3月17日,他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同年4月12日刑满释放。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吴英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时,吴英根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5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近日,江南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被告人吴英根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外出聚餐,喝酒要有度,醉酒后,最好由朋友送回家,或是打电话让家人来接,千万不要睡在路边,否则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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