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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纠纷

(2023-01-15 12: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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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探视纠纷


  2020年,阿娟因与阿陆感情不和离婚,法院判定婚生儿子由阿陆携带抚养,当时双方并未处理探视权。
  离婚后的两人开始相安无事。但在一次阿娟探视孩子后,孩子回家便对父亲说:“爸爸,你为什么不要你老婆了,爸爸你做得不对。”阿陆听后很震惊,猜测应是前妻阿娟在背后对儿子说了他一些坏话,导致孩子对父亲形成误解。
  阿陆心想,自己一个人同时打几份工,也要坚持独自抚养孩子,不需要前妻支付任何抚养费。且当初离婚是由阿娟主动提起,自己的付出和隐忍得不到孩子的理解,还被儿子质疑,因此愤懑万分。于是,阿陆为了不影响自己在孩子心目中的形象,对阿娟探视孩子的要求一再漠视,不愿再让孩子见母亲。
  因为孩子探视权问题,导致两人心存怨恨闹到要对簿公堂。法庭上,这对曾经的夫妻剑拔弩张互相对对方说着过激言论,阿娟为了维系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坚持要求法院判决固定的探视时间和次数。
  近日,西乡塘区法院家少庭朱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对这起探视权纠纷的庭前调解工作。“没有过不去的坎,没有解不开的结,孩子的成长离不开父亲和母亲共同的爱……”在法官和心理咨询师循循善诱,阿娟表示会端正心态,正确教育孩子。阿陆称只要有利于孩子成长,绝对欢迎阿娟探视孩子。双方一笑泯恩仇,握手言和。阿娟当即表示撤诉。
  夫妻关系即使终结,但永远是孩子的父母,应该继续给孩子一份完整的爱。在孩子的人生成长中,父母都是那个不可或缺的角色。离婚夫妻在孩子面前应不计过往,和睦亲善,宽容温情,增加共同陪伴孩子的次数,带给孩子长足的安全感和亲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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