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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驾驶

(2023-01-05 16: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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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违法驾驶
  
  20226221331分,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五大队的执勤民警留意到,辖区卡口预警显示一辆桂R车辆涉嫌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待车辆行驶至南宁东收费站时,执勤民警将其拦下检查。
  经核查相关证件发现,司机小廖今年5月份才取得C1机动车驾驶证,目前属于实习期,并且车辆后方并未粘贴统一实习标识。而车内副驾驶陪乘人员虽然有相应驾驶证,但驾龄也只有两年。
  当民警要求小廖拿出实习标识黏贴在车尾时,出于对爱车的呵护,小廖打算将标识黏贴在车牌上。看到这一举动,民警立马制止了小廖的行为,告诉小廖这样贴在车牌上是不规范的,属于故意遮挡号牌的违法行为,比实习期单独上高速更严重。接着民警告诉其实习标识的正确粘贴位置。
  最后,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新手司机小廖因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无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违法行为,交警对其作出罚款100元,驾驶证不计分的处罚决定。
  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包含其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其中,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的,可以由持有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以上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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