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图小利
(2022-09-08 15: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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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图小利
2021年8月17日至24日,受到朋友的影响,倪彬杰为了获取每天300元的利益,将其名下4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接收违法资金,并根据他人的要求转款至指定账号,涉案流水多达221万元,其中查实系网络诈骗资金9.69万元。
今年1月12日,公安机关以倪彬杰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院审查后认为倪彬杰明知是犯罪资金,不仅提供银行账号,还帮助转款,该行为应当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根据嫌疑人供述和公安机关侦查的情况,倪彬杰是与他人共同实施的犯罪,鉴于有同案人员在逃,证据尚未收集完毕等情况,南宁市青秀区检察院于今年1月19日批准逮捕。
承办人认为,倪彬杰涉嫌犯罪的证据已经收集完毕,倪彬杰认罪认罚,且刚年满18周岁,涉世未深,与上游犯罪及同案人员的关联不深,社会危险性较小;同时还是在校学生,今年面临毕业,对其采取非羁押的强制措施更有利于其完成学业。
近日,青秀区检察院举行了公开听证。听证员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犯罪嫌疑人倪彬杰无继续羁押必要,同意检察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
不法分子为了隐瞒或掩饰违法犯罪的真实来源和性质,通过租借、买卖他人的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洗钱”,以此来逃避法律的制裁。希望大家提高警惕、擦亮眼睛,切莫成为不法分子的“工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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