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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2022-07-09 09: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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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交通事故


  2021122日,西乡塘区法院高新法庭当庭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责任方小谢当场履行义务,支付赔偿款11362元。
  原来,719日小谢骑电动自行车经过高新区一个十字路口时,与小胡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小谢人车摔倒受伤,而小胡的汽车也遭受严重损失。交警现场勘查,发现事发时小胡是正常行驶,而小谢却闯了红灯。交警部门认定,小谢未按交通信号灯行驶致两车发生碰撞,小谢负全部责任,小胡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小胡多次要求小谢支付修车费,但小谢认为自己被撞了还受了伤,因此拒绝赔偿。无奈,小胡自行支付了修车费11362元后,向高新法庭起诉,要求小谢支付修车费。经法庭调解,小谢认识到自己闯红灯不对,当庭向小胡支付了11362元修车费,小胡当庭申请撤诉,该起纠纷事件得以结案。
  遵法守规,文明出行,平安出行,健康出行,守护好你我他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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