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由自取
(2022-07-06 11:3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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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2021年12月17日13时许,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六大队民警在G75线兰海高速钦州往南宁方向的南宁南收费站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苏A牌黑色面包车存在逾期未年检的违法行为。
这车上的驾驶员正是小明。民警将车引导至检查点,并让驾驶员出示驾驶证及行驶证,可小明根本没有证件,为了应付民警,其假装在车上到处翻找,当民警问其是否记得身份证号码时,小明也摇头说不记得。
这明显不对劲!民警通过警务平台查询后发现小明并没有驾驶证,眼看暴露了,小明承认了自己从未取得过驾驶证,目前正在学车准备驾考,当天是与朋友一起回公司,途中朋友开车累了,而自己认为学车时开得还不错,便帮朋友开了一段路,谁知朋友的车逾期未年检,而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也被交警查个正着。
随后,民警对小明朋友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的行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教育,并依法对小明驾驶逾期未年检车辆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对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无证驾驶和车辆逾期未年检均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着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小明侥幸开车,并且还是在高速路上,非常危险。提醒广大驾驶人驾驶车辆前依法取得驾驶证,并按时对车辆进行年审,文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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