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
(2022-04-13 09:32:00)
标签:
案例 |
邓子恒今年25岁,中专毕业,于2015年因盗窃罪被判处罚金2000元。2021年5月4日,他在南宁市兴宁区共和路某通信店,假称购买一部苹果牌12Pro手机,在店员转身拿二维码时,迅速将该部手机拿走后逃离现场,店员立即报警。
5月8日,邓子恒到西乡塘区某典当行,将抢夺来的12Pro苹果手机以5500元价格抵押。5月10日,公安机关在西乡塘某小区将邓子恒抓获,并将苹果手机追回还给通信店。邓子恒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经南宁市价格中心鉴定,涉案的12Pro苹果手机价值7720元。
8月3日,邓子恒被兴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近日,邓子恒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邓子恒因贪婪,抱着侥幸的心理一再犯错。要知道心存侥幸、无视法律红线谋取私利,最后只能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