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成和解
(2021-03-18 23: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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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年了,我以为要回赔偿款已经没有希望了,没想到在法官的努力下,终于拿到钱了。太感谢法官了!”近日,拄着拐杖的阿团领到赔偿款后开心地对执行法官说。
事情要从1998年说起。当时,阿团为了赶路,与其他3人搭上了同乡阿壮的货车。货车人货混装本来就不应该,而且开车的阿壮还喝了酒。阿壮因酒后驾车且操作不当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货车侧翻路边,车厢内的阿团等4人全都受伤。阿团的伤势比较严重,经治疗后落下了下肢残疾,被评定为“一级伤残”,常年需要用拐杖支撑。
事故发生后,阿壮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赔偿阿团4万余元。但阿壮入狱服刑前只赔偿阿团6000余元,尚欠3.8万余元。
2000年,阿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执行到位部分金额后,穷尽各种措施均没能再查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2020年6月,阿团再次来到法院请求恢复执行。执行法官多方调查了解到,阿壮出狱后不能再申领驾驶证,如今从事搬运工作,收入较低。“当年的交通事故是一场意外,双方都在其中受到了创伤,20多年过去了,希望你们邻里乡亲都不要再计较太多,要友好谅解。”在执行法官多次走访和劝说下,阿壮的亲属也意识到了因伤致残的阿团生活困难,表示愿意替阿壮履行义务。阿团则愿意放弃延迟履行期间的加倍债务利息,同意只需赔偿其本金及利息共5.6万元。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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