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牟利
(2021-02-10 22: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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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王札以前卖过手机电池,在销售手机电池方面积累了不少经验。于是,在家庭生活开销大且负债累累的情况下,他便在自己熟悉的领域动起了歪脑筋。
有一次,王札在某商场租了一个柜台,以10元到12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华为、小米等品牌手机电池假货,从中赚取2到8元的差价。王札每次在深圳某通信市场进货时,都是随机和流动摊贩交易,并且每次交易完都会把对方的联系方式删除,就是为了逃避法律责任。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王札利用这个“发财门路”牟利仅一个月,就被民警当场查获。经鉴定,这批被查获的手机电池均为假冒注册商标产品,数量近2万元。根据王札实际销售价格计算,货值近20万元。
于是,当地检察院以王札涉嫌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因其系初犯,且认罪认罚,获从宽处理。不久,王札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