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钱财
(2020-12-16 22:5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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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
李有发的妻子潘丽思因为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李有发十分着急。黄鑫知道李有发家里的情况后找上门,谎称自己可以将潘丽思“捞”出来,但是需要钱来打点关系。
李有发信以为真,按黄鑫的要求分别以现金、微信转账方式支付了6.8万元。黄鑫收到钱后全部用于个人消费,很快挥霍一空。
知道事情的真相之后,李有发向警方报案。此后不久,黄鑫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归案后,他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紧接着,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黄鑫提起公诉。近日,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黄鑫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法院依法以诈骗罪判处黄鑫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业内人士认为:近年来,“捞人”诈骗案件屡见不鲜,犯罪分子之所以能得逞,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当事人法律意识淡薄,错误地认为靠花钱找关系就能帮助涉嫌犯罪的亲友躲避刑事处罚。法官和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理案件,不会为了金钱或人情关系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当遇到亲友被司法机关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大家一定要保持理性,积极配合司法机关查明真相,切勿因救人心切,落入诈骗分子的圈套,导致人财两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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