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报警情
(2020-10-28 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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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 |
“喂,110吗?我在五一路凤凰菜市里整理自己的东西,被保安当成小偷,产生纠纷,并对我动手动脚,快来帮我……”7月18日凌晨3时许,五一派出所接到报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到达现场后,民警找到了保安及报警人杨柳。当民警深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时,却发现真相并非如此。究竟是什么情况呢?为核实情况,民警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调查。经查,该起警情系报假警。
原来在案发几天前,杨柳与家人吵架,离家出走。她没有工作没有收入,没钱吃东西时趁半夜无人潜入江南区五一路凤凰菜市场摊位盗取钱财。没想到,被市场保安当场抓获,她却报警反诬告保安非礼。民警还查实,杨柳初中便辍学,整日无所事事,在社会上流窜,多次因盗窃罪获刑,今年初才服完拘役,为一名盗窃惯犯。
根据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目前,杨柳因盗窃、谎报警情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众所周知,遇到紧急警情可拨打110报警。但若是虚假报案,不仅占用了110接警台警务资源,还干扰警方正常的警力调度,更可能导致真正紧急的电话无法及时打进。另外,凡无事拨打110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