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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2019-06-16 16:43:01)
标签:

出租房

安全

消防

隐患

杂谈

分类: 温馨提示
 

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出租房的消防安全隐患不容忽视


        现在很多出租房屋的人对于所出租的房子消防问题没有做到位,认为只要租出去房子按时收租金就行了。消防的事情是租客的问题。其实,出租房的房东,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能将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建筑用于出租。为进一步加强出租房屋消费安全工作,老戴特别提醒出租房屋业主、租户严格履行消防法律法规,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做好以下八个方面:
     一:明确出租屋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用于出租的房屋二层及二层以上的建筑严禁在门窗设置防护栏‘防盗网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三:出租房屋安全出口和室内、外疏散通道数量应满足要求,且应当保持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通道、出口处堆放物品或设置影响安全疏散的设施。
     四:出租屋电气线路及电器安装必须符合安全规定。不得乱拉、接电线,不得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等电器产品,不得超负荷用电。
     五:对电动车充电周围不得有可燃物,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对电动车进行充电。不得长时间充电。严禁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内停放电动车辆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六:出租房屋的厨房内使用的液化气应与易于散发明火的其他用火设备保持安全距离。严禁使用超量的液化气钢瓶,严禁敲打‘倒置、碰撞钢瓶,严禁随意倾倒残液和私自灌气。
      七:出租房屋内严禁加设生产、经营、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空间。
      八:出租房屋内或室外应按消防标准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安全绳等消防器材,并放在明显和取用方便的地点,公共区域应设置应急照明灯具、安全出口标志和安全疏散指示标识。
      老戴衷心希望广大出租房屋业主、租户能够自觉维护身边的消防安全环境,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安全、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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