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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除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举报黑恶势力不用怕

(2019-05-18 16:34:02)
标签:

犯罪

社会

正气

弘扬

杂谈

分类: 预警提示

 

扫除黑恶犯罪    弘扬社会正气

 举报黑恶势力不用怕

扫除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举报黑恶势力不用怕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推进以来
各地都公布了
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
但不少人
害怕黑恶势力打击报复
所以领取举报奖励时
总会“乔装”一番
对此
常州警方向举报人郑重承诺
举报黑恶势力
你不用怕
   我们为你撑腰!
可以选择多种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519-110、0519-81993500、0519-83401015
      微信公众号:常州市公安局老戴服务站
      新浪微博:@老戴服务站007
      领取奖励方式隐蔽 :为了保护举报人,在对举报人进行公开奖励时,奖励由公安机关民警代领,转交给获奖人员,避免举报人身份曝光。
      举报人有法律保障:2017年,为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公安部制定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证人保护工作规定》。
      其中明确规定:第二条  对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以下统称证人)因在侦查过程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确有必要采取保护措施的,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保障有关人员安全。
      第七条  经批准,负责执行证人保护任务的部门(以下统称证人保护部门)可以对被保护人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一)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通讯方式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二)禁止特定人员接触被保护人;
      (三)对被保护人的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四)将被保护人带到安全场所护;
      (五)变更被保护人的住所和姓名;
      (六)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对于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一经查证属实将按规定给予奖励;
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
或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
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举报人进行报复的,
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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