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频发
谁“谋杀”了戏水孩童
进入春季,随着天气逐渐变暖,儿童户外玩耍、野外踏青、农村采摘等活动增多,由于郊区野塘、水坑、鱼塘较多,加之学生猎奇玩耍、家长疏于管教、未成年人危机应对能力不足、部分水域缺乏警示安防设施等多种原因,容易发生溺水等意外事件。
一、相关事例
1、3月24日20时51分,溧水区柘塘镇共和大队大陶家村,一老人在家带外孙女时,由于未看管到位,造成外孙女在水塘边玩耍时意外滑落溺水死亡。
2、3月13日14时38分,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神路口村124号,一男孩(2岁)在家门口玩耍时,不慎掉落水塘,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3、3月5日14时22分,雨花台区西善桥二钢宿舍,一小女孩(3岁)随母亲到朋友家做客,后自行下楼到附近玩耍,其母亲准备回家时发现女儿不见了,便四处寻找,后在附近农田旁一无主水坑里发现女孩,但已不幸溺亡。
4、2月16日15时22分,六合区雄州街道山西村杨家仓,一小女孩(4岁)在自家院内玩耍时,不慎跌入家中水缸内,其奶奶发现后将其救出,并迅速送往六合人民医院,但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案例特点
1、从发生水域上看。多发生在农村和城郊结合部无主“野塘”、养殖水塘、河道沟渠以及风景区周边水域。
2、从发生时间上看。多发生节假日、周末或放学后,未成年人结伴游玩的过程中。
3、从发生对象上看。受害者以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居多。
三、主要原因
1、家长监护不到位。梳理相关事件发现,绝大多数未成年受害人发生事件时,均离开监护人视线,而监护人并未察觉。有的监护人甚至不掌握监护对象的具体去向,疏于监护管理。同时,也暴露了监护人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
2、野塘管理不到位。事发水塘多为“无主”野塘,许多水塘的形成有是人为加自然原因,周围无任何防护措施和警示标志,无法寻找责任主体。政府等相关部门没有将其纳入监管视线。
3、安全教育不到位。未成年人自行到野塘玩耍,反映出其自身安全意识的淡薄和学校、家长、社会针对未成年人安全宣传教育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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