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农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

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向农村倾斜,农村经济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是农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经济犯罪的案件频发,直接侵害了村民的利益,成为群众上访、信访的直接诱因,严重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和农村社会稳定。近期,又有村民举报村干部经济问题。因此我们要加强防范农村干部经济犯罪的发生。
一、犯罪类型
1、利用收入不入账、做假票据、重复支出、变卖村里的财产等方式,套取村集体资金;
2、低价购买集体财产,高价出售;
3、违法违规收取计划生育超生费,土地承包费、宅基使用费等款项,直接出具白条,收入不入帐;
4、在拆迁过程中,变相多要政府补贴、暗箱操作、欺上瞒下,侵吞土地补偿款;
5、土地转让、承包过程中收受收取回扣;
6、私自占用耕地;
二、打防对策
1、提高村干部的素质。完善村委会选举制度,适当增加对参选、当选村委会成员的资格审查,尽可能将综合素质高、能够领导群众干事创业的人选拔成村居带头人,杜绝选举过程中出现的拉票、贿选等不当行为。
2、强化村级集体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堵塞可资犯罪的漏洞。在集体和个人重大事项、集体资金收支、廉洁自律等方面加强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审计监督,落实财务公开,让村民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切实加强对村官的有效监督。
3、加大打击力度,教育村干部。要认真对待群众的揭举揭发,坚持严打方针,做到露头就打,以震慑犯罪,切实为农村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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