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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假借拆迁优惠名义实施的诈骗行为

(2015-01-10 16:28:03)
标签:

拆迁

受害人

案件

中年男子

名义

分类: 温馨提示

 

警惕假借拆迁优惠名义实施的诈骗行为

 

警惕假借拆迁优惠名义实施的诈骗行为


      当前,各大文明城市创建不断加快,征地拆迁也日益增多。在去年12月份就连续发生两起假借拆迁优惠名义实施诈骗案,根据目前我市征地拆迁趋势,如不及时防范此类犯罪,极有可能形成系列案件。请相关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做好防控工作,避免此类案件进一步蔓延。
      一、案件情况:
      1、2014年12月23日,受害人刘某(男,77岁)报警称:2014年12月22日,在杏花岭区胜利街27号18楼下碰上一个中年男子,这名中年男子自称是市政府的工作人员,市政府有一个文件说工龄满35年拆迁房有优惠,刘某相信了之后就取了28000元,在去房管局的路上,那名男子让该下车去复印东西,并让刘某把钱放在车上,该遂把钱放在了车上,回来后发现中年男子拿着钱离开了。被诈骗现金28000元。
      2、2014年12月11日,受害人常某(男,74岁)报警称:12月11日上午10时许,该在七一机械厂宿舍4号楼附近遇见两个自称是太原市拆迁办主任的人,称在拆迁七一机械厂宿舍时能另外给其一套70平米左右的房子,但需要四万元的房子抵押金,后报警人给了对方四万元房子抵押金,后嫌疑人驾车逃跑。
      二、作案手段分析:
      1、案发时间:白天。
      2、作案地点:城市规划中待拆迁及正在实施拆迁的居民小区附近。
      3、侵害对象:老年人。
      4、作案手段:两起案件嫌疑人均称自己是原拆迁所属单位的关系人,现在为市政府工作人员。先主动与受害人搭讪,取得受害人信任后,以有拆迁优惠政策为诱饵,对受害人实施诈骗。待受害人取上钱,对方又以各种理由将受害人骗下车后,迅速逃离现场。
      5、案件影响:此类案件诈骗数额相对较大,给受害者带来较大经济损失。
      三、防范建议:
      有针对性地对老年人开展防范宣传,宣传此类案件的防范方法,提高老年人防范意识。同时,有关政府部门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为群众及时提供政策咨询,防止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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