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微信购物陷阱
小伙伴们要小心

十一黄金假期将至,一年一度的商家促销狂欢即将上演。十一黄金假期中存在着一些“消费陷阱”,如餐饮业常出现的霸王条款、网淘化妆品遇假冒伪劣产品、报“纯玩团”旅游被坑、容易陷入商家促销陷阱等。老戴提醒消费者在参与促销或是网购消费要提高警惕,注意保存证据和保护个人信息,在权益受到损害时要增强个人权益保护意识,拿起消法维护个人权益。
假期前后朋友圈代购信息增多。针对微信朋友圈代购维权方面的问题。微信购物是一个新生事物,从网络、电视、电话和微信购物这些方式,应该都属于远程购物的方式。
微信更多的是即时通讯的工具。有的朋友在自己的朋友圈内、熟人圈内帮人家代购点东西,或者买了东西以后,有些东西不适用、或者多余了,利用这种微信朋友圈进行私人之间的物品调剂,可能不纯粹是一个经营行为,还是用户之间的一种民事关系,这方面更多通过其他的民事渠道来调整。现在微信已经成为了一个销售平台,尽管它没有营业执照,不具备市场主体法律的主体地位,但它实际上实施了经营行为,向其他的不特定的消费者、非熟人通过这个平台实施购物。这种行为形成了一个经营和消费的这种关系,应该按照消法来进行调整。
这方面的维权,从电子证据角度来讲,保留通信记录,包括一些语音、产品的照片、文字信息等证据;同时,在支付的过程当中,尽量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支付,这样更好的保证自己的利益。
十一黄金周的“消费陷阱”分两类,一类从店家角度而言,如电商进行销售,给予消费者的承诺会有一些期限,或者有一些约定条件,比如“你买我的冰箱,我送你一个电器”,消费者特别需要了解清楚商家促销信息中蕴含的意思;另一类是网上购物,消费者要特别注意防止一些不法商贩或店家利用消费陷阱,销售一些假冒伪劣或者是制次价高的产品。
如果是第二种情况,消费者要货比三家,客观科学理性地消费;最好在网上购物的时候用第三方支付平台,减少直接损失,避免钱款支付以后很要追回;随着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提高,提醒大家在有更多回扣和利益时,一定要注重自己的个人信息保护。
针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问题,在整个网购消费中,消费者在网上购物不仅仅要注意保存证据,也需要保护好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消费者自身要有重视自己个人信息保护的意识和理念;在具体消费和享受服务时,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比如身份证复印件上明确标注仅用于某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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