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电视购物陷阱重重

近年来,电视购物是继网络购物后兴起的一种新型的商品销售模式。以其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便宜的价格受到人们的喜爱。但在电视购物给我们带来好处的同时,也给不法分子实施诈骗提供了新的方向。
今年以来,我省陆续发生数十起应电视购物而被诈骗的案件,涉案金额高达几十万。
案情回顾:市民王先生是一个电视购物爱好者,第一次在电视上购买一套家电,使用过程中未发现异常。几天后,他接到购物中心电话,声称只要交纳200多元的会员费,就可免费享受3次的半价购物的机会。王先生以第一次愉快的购物后,就相信了。给对方汇款后收到一张会员优惠劵,对方告知可以刮奖,一刮开竟然是一等奖。告知王先生只要交纳8000多元的个人税之后就可以等到价值5万元的劳力士手表,岂料王先生汇款后竟然再也无法联系对方,此时王先生才恍然大悟,知道自己被骗并报警。

电视购物诈骗手段:
一、夸大其词、以次充好。例如广告宣称的黄金项链,实际是镀金项链。
二、偷天换日、掩人耳目。例如用钯金饰品冒充铂金饰品,对产品的某些概念进行偷换,以部分概括整体。
三、霸王条款、最终解释。例如购买的商品出现问题后,有的条款规定不得退换货。
四、低价促销、网络钓鱼。例如宣称手机便宜,以低于市场正常价格销售,其实是假货或翻新机。
五、狡兔三窟、死不认错。例如产品存在的问题死不认错或者推诿,让消费者根本无法找到商户。
六、会员团购、实为传销。例如以会员团购价格,引诱消费者利用会员之名行传销诈骗。
七、环环相扣、得手消失。例如以高价值奖品诱惑消费者交纳手续费、个人税,收到汇款后消失。
电视购物存在的风险:
一、产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二、产品售后服务得不到保障。
三、个人信息泄露,个人财产得不到保障。
四、消费维权得不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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