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以“碰瓷”方式实施诈骗

近日,本辖区发生一起以“碰瓷”为手段的诈骗案件。据清远超市老板娘周某描述:11月28日,其弟叶某骑一辆电动三轮车去办事,在行至常州市武进区邹区东街建行附近时,一名30岁左右、身高160左右、骑小型自行车,自称王莉的女子在叶某车后摔倒,并称是叶某将其撞伤,致使其小指骨折。徐某随即其送至邹区医院进行检查,随后转去武进医院。陪同其女子的还有一男子,自称李发正(应该是假名字),偏瘦,身高在165左右。医生称手指并无大碍,只需小手术即可,两人称不想这么麻烦,只需两千元私了即可。当叶某把2000元付给他们后,两人匆忙离开医院。事后,叶某才知自己上当受骗了。
这是一起典型的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碰瓷”的敲诈案件。一般“碰瓷”作案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大多选择白天,在道路上或者偏僻弄堂、拐弯处,以汽车、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为目标,违法犯罪团伙一般是2到3人分工合作作案;整个作案过程分析:碰瓷者制造事故时一般会开车先在“目标”车辆附近观察一阵(物色对象),然后在“目标”车辆变道时,突然加速冲上去,与其相撞或者在未碰撞之前先行倒地造成“车伤”。这是碰瓷者常用的手段之一。而涉及到人伤的“碰瓷”,他们则会在车速很慢的时候“下手”,碰撞部位大多都在车辆侧面,因为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保护他们自己安全。
那么,对于此类“碰瓷”的案件,我们应该如何防范呢?对此,警方给出以下建议:
1、首先机动车的车主不能违章驾驶,很多碰瓷的人都是利用了司机违章驾驶的行为,比如逆行、违反交通信号、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或者违章并线等,这种情况下,司机因为自己违章而不希望交警来,所以没有报警。而倒车和跟车距离过近也会成为被人利用的时机。
2、加强防诈骗宣传的力度。当前诈骗犯罪手段呈多样性特点,对此,基层民警一方面要结合日常工作,通过多种渠道适时开展防诈骗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向广大居民讲解犯罪分子通常采取的诈骗手段,以及针对性的防范对策。另一方面要加强自身业务的学习,提高甄别各类诈骗犯罪的手段,在遇到群众求助时,及时给予正确帮助。
3、加强巡逻工作:针对重点的发案时段和地段要科学布设警力,加强巡逻,对易发案部位进行蹲坑守候,力争抓获现行。加强案件串并和侦破:对具体案情进行分析汇总,加强案件串并工作,及时调取相关录像,掌握作案人的路线,准确锁定犯罪嫌疑人。
4、谢绝“好心人”调停。“碰瓷”现场,那些非常热心的“好心人”,往往是“碰瓷”者同伙,演的是“双簧戏”,千万不要上他们的当。要沉着、冷静,避免“私了”。如对方提出赔偿医药费用,要坚决表明先去医院检查,否则赔偿免谈。如遇到碰瓷者“受伤”躺在地上,并当场提出赔偿要求,不要去碰他,以免其耍赖。
5、广大车主如遇此类事件后,要及时打电话向110报警,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碰瓷者会自动放弃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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