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女士驾车防卫属正当,抢匪起诉讨偿遭驳回!

(图片来自网络,诚谢原作者)
最近,笔者看到一则案例,觉得很有借鉴意义,特对此案例进行分析整理,与博友们共同分享。
今年5月张女士在一商场购物出来,被伺机作案的李某抢走内有5万现金的手提包,随后李某坐上同伙陈某的摩托车逃离。情急之下,张女士立即驾汽车追赶,追赶中两车相撞,摩托车倒地,两劫匪不同程度摔伤。张女士夺回手提包,并报警将两人送入监牢。
看到这里您或许会以为故事已经结束,但其实另一段故事才刚刚开始。11月初,正在服刑的李某和陈某一纸诉状将张女士告上法庭,诉称在实施抢夺中,张女士是故意开车撞伤他们的,并要求赔偿各项损失费共计4.2万元。
法院判定,李某和陈某抢夺事实成立,张女士是为保护其合法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紧急情况下驾车追赶并撞伤两人,属于正当防卫,故驳回两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合理判决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宣示了正义,更警示了我们在遇到类似案件时,要勇敢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大胆地与不法分子作坚决斗争。这样做会强烈震慑“两抢”犯罪嫌疑人,减少犯罪的发生,对维护社会稳定,打造和谐社会有推动促进作用。
《刑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它表明,正当防卫是一种合法行为,它不构成犯罪,也不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并且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支持和提倡。
友情提示,实施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以下五个条件:
①在防卫意图上,必须具有合法正当的目的。
②在起因条件上,必须存在不法侵害。
③在防卫对象上,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
④在防卫时间上,必须在不法侵害行为进行的过程中,才能进行正当防卫。
⑤在防卫限度上,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温馨提醒:
一、容易被抢的时间、地点和对象:
1、“两抢”高发时段:6时至8时、12时至14时、18时至24时。
2、哪些地方要当心:空旷的立交桥、地下通道、公共厕所;茂盛的绿化带、街心花园;僻静小道小巷;机耕路、乡间小路;未实行物业管理的居民楼下、楼道内。
3、三种人最容易成为侵害对象:单身到金融单位提款人、单身夜晚回家女性、大街上财物外露而混然不知的行人。
二、遇到抢劫或抢夺如何处理:
1、大声呼救,引起他人注意。2、冷静观察,注意捕捉抢劫、抢夺者的各种特征。3、及时报警。4、挺身相助,勇于检举。
三、正确行使正当防卫权利:
当您遇到抢劫或抢夺时,把握时机正确行使法律赋予的正当防卫权利是非常重要的。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前提是首先要确保自己不受伤害,即“敌众我寡”且又缺乏必要的防卫工具时,不提倡硬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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