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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戴温馨提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不归路!

(2011-06-03 07:52:05)
标签:

圣瑞

集资案

45亿

防范

杂谈

分类: 预警提示

老戴温馨提示:谨防陷入“非法集资”不归路!

近日,哈尔滨警方破获一起特大非法集资案,涉案的黑龙江圣瑞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在2004年到20105月间,共非法吸收民间资金共计45亿78百万元,全国有12个省市、17个地区的111872人次、45967人参与此次集资!其涉案金额之大、人数之多、范围之广实属罕见!在此老戴搜集了相关案情,与大家一同了解“圣瑞非法集资案”的详细情况。

【罪恶的开始】

本案的主犯唐某早年在农行信贷科工作,后来因为经商失败,欠下300多万债务,无奈之中,唐某在2004年成立了黑龙江龙广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从贷款人那收取一定的手续费。然而仅靠正常收取手续费无法迅速偿还那么多债务。唐建树决定走“捷径”,面向不特定人群私自发行高息基金。

令唐某始料不及的是,高息基金返本付息压力更大,在没有其它合法赢利来源的情况下,唐某只能靠吸引更多的人加入集资队伍。2006年,唐建树成立黑龙江圣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以投资油田为幌子】

2007710日,圣瑞公司与吉林松原豫桥油气开发公司签署价值3500万元的投资合同。其实,圣瑞要的仅仅是这一纸合同。在一分钱也没投入的情况下,圣瑞以这一项目为名,向社会集资。两个月后,豫桥公司察觉了圣瑞的真实意图,解除了合作协议。但是这没能阻止圣瑞继续使用那张已经失效的合同继续非法集资。圣瑞先后组织数百名投资人到油田现场参观考察。最终,通过所谓投资油田这一项目,圣瑞公司聚敛的集资款超过5亿元之多,彻底走上非法集资这条不归路。

退居幕后主使公司集资40亿】

2008年的9月份,唐某又成立了黑龙江玖鑫矿业公司,从以前的集资款拿出1500万元,取得了附近一家金属矿的探矿权,用这个新的投资项目继续集资,总金额超过40亿元。

到美国借壳上市】

圣瑞和玖鑫公司吸纳的集资款越来越多,还本付息的压力越来越大,资金链断裂的风险越来越高。唐某又生一计:花30万美元在美国OTCBB买了一个可以在纳斯达克主板市场挂牌的壳公司。但是这个壳公司并不能上市交易。唐某正是利用集资人不了解这一点,谎称自己在美国上市,继续疯狂集资!

【谎言终被识破】

20105月,金融管理部门发现哈尔滨有两张银行卡之间存在资金异常往来,累计多达100多亿元。由此牵出了庞大的“圣瑞非法集资案”!目前哈尔滨市公安部门已经对46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此外在圣瑞集资活动波及的河北、内蒙古等地,另有二十多人被公安机关抓获。

【何谓“非法集资”】

所谓“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集资之所以屡屡得逞,一个很重要的诱饵就是“高额回报”。

   【非法集资”四大特点】

一是伪装、欺骗性更强。非法集资犯罪的嫌疑人不但有合法注册的公司、法人代表的身份,而且处心积虑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和经济振兴形势,巧妙伪装、加强炒作。有的还擅自成立有关国家办公机构,打着科研单位的招牌,“拉大旗、作虎皮”。

  二是犯罪组织更为严密。当前,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与非法传销活动方式有融合趋势,主要策划者居于幕后,或者在外地遥控指挥,在同一地区或不同地区设立若干分公司,再临时雇用社会闲散人员进行宣传和发展“下线”。分公司负责人多为先期投资获利者。骨干成员的报酬根据集资额按比例提成。这样层层诈骗,又层层控制。

  三是投资者成分不断扩展。集资诈骗案件的被害人多为城市下岗、买断工龄职工、较富裕地区的农民以及社会闲散人员。但目前有向高校学生、城市白领、个体企业老板等方面扩展的趋势。

  四是异地作案突出。集资诈骗活动具有跨地区、甚至跨国作案的特点,资金流动和转移很快,产生的影响和损害很大,更不利于查处。

【如何防范】

对于如何预防非法集资案,老戴认为,一是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对于一些返利高、收益好的投资项目,一定要仔细审核,切勿偏听亲戚朋友和广告的宣传。

1)、如果投资的项目回报率明显偏高,就要引起注意。投资回报率如果超过银行贷款利率4倍以上,是不受国家相关法律保护的。
  (2)、可以到工商、税务部门了解你想投资的公司、企业是否经过合法注册的公司与缴税情况,经营是否超越许可经营范围。
  (3)、可以通过互联网了解类似的投资项目是否被相关执法部门查处过,作为判断投资陷阱的依据。
  (4)、可以从公司人员、规模、场所、开展业务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解,如果与宣传介绍的情况存在较大出入,就要提高警惕,防止被骗。

非法集资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谎言,只要多加留心,是可以发现并预防的!

第二是千万不要有“一夜暴富”的心理!非法集资千变万化,诱饵都是高额回报。许多非法集资、传销的组织者,都是利用人们“暴富”的心理,以高额的回报为诱饵,一骗一个准!

第三是发现非法集资、传销要及时报警,不要心存侥幸!非法集资受害人不主动报案的并不少见。更有甚者,有的受害人上一次被骗后,这一次明知道是诈骗,还是抱着侥幸的心理,期望自己接手的不是那“最后的一棒”。

【相关法律】

1、当前,我国在清退政策上已明确了“因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法律不予保护,国家不能代偿”的政策。

2、我国刑法规定四种非法集资罪:

1)、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集资诈骗罪

3)、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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