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旅游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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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10日,国务院以国函〔2011〕42号文正式批复,同意自2011年起,每年的5月19日(《徐霞客游记》开篇日)为“中国旅游日”。
启发国民旅游意识,鼓励人们广泛参与旅游活动,是设立“中国旅游日”的一个重要初衷。
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设立‘中国旅游日’,营造全民旅游的氛围,可以更多地唤起国民的旅游意识,扩大旅游消费,促进旅游业成为国民经济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我国正处于大众化旅游发展的初级阶段,旅游业的发展方向应更加亲民,要让百姓有尊严地旅游和消费。要实现更多国民参与和享受旅游,国家各部委要联动起来,举办丰富多彩、利民惠民的多种活动;推动更多的公共设施免费,特别是城市公园实行降价或免费;通过进一步打破垄断,解决百姓“出门难”问题;各地旅游目的地建设要更多地适应百姓需求,除了发展经济型酒店,倡导建设经济型景区,发展廉价航空;政府须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推行带薪休假和弹性工作制度,实现错峰旅游;加快推进旅游立法工作。
北京交通大学旅游发展与规划研究中心主任王衍用建议,通过几年时间,把“中国旅游日”变成一个民俗节日,形成像“五一”“十一”那样节日的概念;国家、业界、学界和民众四个层面要上下联动,采取多种举措,开展旅游文化普及、旅游企业优惠让利、旅游服务升级、旅游产业发展研讨等系列活动;利用徐霞客文化搭建世界平台,让“中国旅游日”成为一个立体的、多维的、全民参与的节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