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冬梅《《小小说的写与改》》
(2021-01-20 12:00:58)分类: 转载 |
《小小说的写与改》
我仅以我创作的几篇作品为例,分享一下我写作和修改小小说过程中的一点收获。
一、关于立意
小小说写作,最开始心里一定会先有一粒种子。这粒种子,就是你为什么写一篇小小说?这粒种子,或者是一桩新闻,一个传言,读书感悟,一个情景等等。
当这粒种子触动了我们的心灵之后,可能迅速开始生长,很快就长成了植株,我们会立刻抓住创作的冲动,开始写作小说。可更多的时候,这粒种子会埋在我们心里孕育,等到条件充足了,它才开始发芽生长。
这粒种子像一个胚胎,它不停地随着我们的思考,不断地吸收营养,越长越大,等到长得足够大,它就会生产出来。
写作小小说《双伶》时,我先是看了一则社会新闻,很出名的那则新闻。一个20多岁的小伙子爱上了一个年近60的老太太,他们的年龄差距是38岁,并且他们冲破了种种阻碍,最终在一起了。
这应该算一则趣事,但是其中有一个感动我的细节。小伙子在一次访谈中说到为什么爱上老太太时,他说,十四岁那年,在另一个村庄看二人转,看到女人在舞台上的样子。
她小小的身量,梳着两条大辫子,扇子手绢在飞舞,像个孩子一样又可爱又可怜。那时她已不再年轻,可妆扮起来,仍风韵犹存。他也说不清为什么,从那以后,心里老是忘不了她。
她走到哪个村庄唱戏,他就跟到哪个村庄。他也迷上了唱戏。他说不清是真的爱戏,还是爱她。十年后,他终于牵了她的手,两人相爱了,为此,两人被家人赶出了村。
这个男人的心动,让我想起电视剧《大明宫词》里太平公主在街上初遇薛绍,当太平公主摘下薛绍戴着的昆仑奴面具,看到他那张明媚的脸时,她爱上了他。
这两个故事,就是我心里的那粒种子,有了这粒种子,我就确定我要写这个小小说了。有了种子就要浸种,就要浇水,就要施肥,就要用心思考怎样能使这株小苗长得好,长得快。
其实,这两个故事最开始让我心动的仅仅是一见钟情的那种爱,那种电闪雷鸣的冲动。于是,我就想写一篇小小说,关于这种浪漫的爱情。可是在思考的过程中,小说的主旨就发生了变化。我想,如果没有一个立意高的主旨,那么我写作这个小小说的意义就很平常。
顺着这个思路,我想到了另一个主旨,写两人对戏的热爱。我截取了他和她因为爱戏而宁可赔钱唱戏的一段,铺展开细节,可是在继续思索的过程中,我又觉得,只写两个人对戏的热爱,太小我了,应该有更大气的主题。
我认真翻看了很多关于地方小戏生存维艰的新闻。我突然觉得,他们仍在坚持表演一些地方剧种,绝不仅仅是为了糊口,也不仅仅是因为热爱,在这种挚爱里,一定还隐含着一些责任和使命,热爱本身就已带着使命感。
于是,我把小说的主题升华了。通过他们爱戏,参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海选表演等,尽力地延续地方剧种的生命,表现这些无名伶人无形中对一个地方剧种生存的贡献。这样,这个小说的主旨就升华到一定的高度了。
我在写作另一篇小说《霞衣》的时候,只是因为小时候听说的一个故事。在我姥姥的村子里,有一个东北跳大神的女人,这个女人是换亲换到婆家的,她看不上自己的瘸子男人,觉得她配不上自己,所以在忍受了几年之后,有一次她生病了,请了大仙看病。她就想了个办法,假装有大仙上身了,从此就装得疯疯颠颠的。丈夫一想和她同房,她就装作大仙上身,她以这种方法来对抗不如意的婚姻。
人们当着他的面嘲笑他,甚至把他怕老婆的事讲成段子,茶余饭后用来取乐。这个男人也并不以此为耻。其实,这个男人非常高大英俊,可他的老婆却非常娇小丑陋。这让人们更加的不解。
有一次,这个男人说出了真相。原来他曾经有过不堪的过去,在他沦落到没饭吃,没人要的艰难境地,是这个女人用弱小的肩膀温暖了他。他还说了一句话,他说,你们都说我怕老婆,其实这个世界上谁会真的怕谁呢?我对老婆不是怕,而是爱!
他的话给了我一种触动,生活中,除去犯罪违法之类的例子,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怕”,说到底,很多都是因为爱。我们“怕”的是爱的那个人难过、伤身、受折磨。这给我写作这个小说很大的启发。
我想,小说里那个被女人用装神反抗的男人,要是愿意成全她呢?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成全是不是立意更高一些了?于是,我就按着这个立意去写,效果也真的不同以往的这类小说的立意了。
我觉得,应该把小说的立意放在很重要的位置。立意是小说的魂魄,是小说的格局,是小说的底牌。就像一个人一样,如果他可以称作高人,那么他的魂魄一定是充满气场的,他的格局一定是大气的,他的底牌一定是与众不同的。
得到一个素材,我认为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去深挖它的立意。不断地扩展立意的外延,比如我在写作《大湖》的过程中,最开始的立意,仅仅停留在了冬捕技艺的传承。
我家人中有人从事冬捕行业,可以说我对冬捕非常熟悉,每年都会去看好多场冬捕。对冬捕的程序也很熟悉。冬捕的技艺的确很神,越是大的湖,越是不好找水眼。找错了水眼,下错了网,有可能捕不到鱼。
每到初冬时节,在大湖水面的某些角落,我看到过各种鱼群。在寒冷的冬季也是一样,鱼是聚成群的,那么大的湖面,随便撒网下去,如果网不是落在鱼群里,真的可能一条鱼也捕不到。
所以,冬捕技艺的传承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可是,如果立意仅停留在此,也是一个很普通的立意。于是我继续查阅资料,继续深入的思考。
我多次去过查干湖,它的方圆有四十里,是真正的大湖。它的湖水是一种淡绿的玉的颜色,远远望去,泛着白光。越是大的湖,越可能藏着大鱼。人们对大鱼的传说和期盼从未停止过。
大鱼,实际就指代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这样,用了“大鱼”这个意象,来结构小说,顺着这个思路,我最终确定了《大湖》的主旨。
二、关于素材
确定了小说的立意,等于小说有了魂魄。选择了小说的结构,等于小说有了骨架。而小说的肉,来自于平日积累的素材。也就是说,小说的内容,要写得生动,人物要刻画得鲜明,故事要讲得有趣,都需要平日多积累素材。一个会写小说的人,一个高明的写手,肚子里的知识一定是丰富的。
写作小小说,我认为不亚于写作一个短篇。它同样要谋篇布局,就像裁一件衣裳,再小,也是一道工序都不可缺少。某种程度上,我认为它只是比短篇少了一些细节,而小小说选用的细节,又必须要特别精彩,所以,它的难度更大。
写作《远去的驼鹿》和《猎》这两篇小说时,写作之前我读了700多页的鄂伦春猎人口述史,甚至百度了更多的鄂伦春历史和现状。《猎》里写了打猎的细节,为了精准,我甚至研究了鄂伦春猎人使用的猎枪。
我研究了在我小说中出现的年代,猎枪是连发还是单发的?单发的是怎样射击的?我看了很多书,知道了鄂伦春人打猎初期是使用单发猎枪的。他们会就地取材,折下一个树叉子倒插在地上做为枪托,把枪架在这个托子上进行发射。
有人说写一篇小小说,研究这么多知识太费力气了。可是我觉得研究这些知识本身就是学习。学到更多的东西对写作反过来也会促进。
另外就是怕写出来的细节不真实,失去读者对整篇小说的信任,不能犯常识性的错误。只有带着虔诚的心,去敬畏文字,文字才会眷顾于你。
生活的过程也能找到文章的素材。我看过新凤霞的《新凤霞说戏》,是一本旧书,书里讲她从艺的经历。那个时代,从她的口中说出来,我想起了从前书中描写的旧社会,我想,她的自传恰好那么形象地描述了那时的黑暗。
一个艺人在旧社会的地位低下,受人欺侮,可是她能够始终保持高尚的品质,没有与不良风气同流,不能不说,像一朵白莲花。
她文中的语言,都是最质朴的语句,用的都是老百姓的家常话,可是,我就是一口气读了好多章。为什么呢?因为,那些经历吸引了我。这些经历是什么呢?那是一个人活过的风景,是最好的写作素材。
由此,我想到了有很多人的文章,都成套路了。一上来就是同一种腔调,或者说他写某一类故事,都是一样的情节。写吃饭都是一样的吃,写睡觉都是一样的睡,没有什么好看的地方,为什么呢?
因为,他并没有自己有过特别的经历,他写出来的,是他从别人书中看来的东西。不亲眼见,亲身经历的细节,抄别人的,凭想象的,是没有特点的,是无味的。
所以,不要为了写作而去经历,不该让写作侵略了生活。好好生活,好好经历,阅历是最好的素材。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有些在书中看到的地方,有机会我会亲身去看一看,感受一下。
因为别人写出来的书,是他当时对景物的感受,而当你自己亲临之后,一定有自己独特的感悟。这些感悟就是最珍贵的第一手素材。
三、关于细节
关于细节,小小说这样小的篇幅,最有可能让人记住的一定是最动人之处,这就包括细节,细节一定要让人过目不忘,能反复回味捉摸。
在《双伶》这一篇里,我写了一段这些草台班子的伶人们为了生计,到玉米田剥玉米衣的场面,本来在台上拈兰花指,执一方绣着梅花丝帕的手,如今戴着厚重的手套,笨拙地剥玉米衣的细节,对比之下,更觉得凄怆,反衬出地方小戏生存艰难的困境。
《双伶》中另一个细节是他对她的三次“心疼”。一次是当年初见她时,她刚下戏台顾不得卸装,扒一碗凉饭时他心疼。一次是她羡慕别人参加非遗表演时他心疼。一次是她向他保证,再也不唱戏时,他心疼。三次心疼里,藏着他对她的爱。
《双伶》的结尾,以一个妆匣做结,呼应开头。妆匣旧了,她已老去,声音里已经泛起了秋风,而下一代传承人在哪,小戏能不能传承下去都是个未知数。
但仍可确知的是,妆匣传了一代又一代,之所以还在传承,就是因为爱戏的人仍在,为文化传承默默奉献的人还有很多很多,他们共同营造的那个曼妙的世界,还会有很久很久的时光。
《双伶》里描写人物,还有一个细节。小小说刻画人物,需要找到人物最有特点的语言、动作、态度等等。我就想到了,既然题材与戏相关,那就突出一下人物身上的伶人的特质,比如动作,比如习惯,随时就能张口来一句名段《大西厢》:“一轮明月呀,照西厢……”这样,伶人的形象就跃然纸上,灵动起来。
《霞衣》里用几个细节,营造了不同的意境。男人和女人在夜里的对抗纠缠,南炕上张着的耳朵,耗子在黄泥地上的跑动,两人你一拳我一掌像在练一套迷踪拳。这个场景把人带入了静夜里一场人性的对抗与较量。
还有他蒸馒头的场景,沾了一手的面,像是甩不掉的人生琐碎,只能一点点地揉搓,不急不缓,从容应对,自然就把一切都理清楚了。
四、关于语言
一个作家,有两方面是重要的,一个是思想,一个是风味。风味很大方面取决于他的语言。达到文学顶峰的作家,不外都是这两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萧红的语言,就有着独特的东北风味,那种独特的东北风情语言,在百年以后的今天,仍有吸引力。就象我曾经写过的一篇文章《辨识度》里说到的,一个歌手,都要嗓音有辨识度,才能大红大紫。一个作家,同样需要这种辨识度,这种辨识度,就是自己独特的风味。
从前去通化集安时,我尝到了高丽火盆和榆树皮冷面,据说,都是高句丽遗存的文明。食物很有地方风味。吃着这样的食物,我一直思考的问题是,食物带有地域风味,写作也可以带着地域风味。
我一直不喜欢那种特别刻意的文字。美虽精美,规矩虽然规矩,但是,失去了一种自然。钱钟书《围城》里的苏文纨为什么不如鲍小姐、唐晓芙可爱?因为,过于规矩,让人觉得不自如。
为什么那些被推崇的,结构、技巧、故事都挑不出来大毛病的小说,我们就是读不下去?或者读下去了,就是不心动?是因为,他写出来的是苏文纨,不是鲍小姐和唐晓芙。
任何一个作家,任其自由发挥,不去束缚她,最后看她写出的文字,才是她的特质的东西。如果,你想看到一个自然的,本真的,她脑中映射的世界,就让语言达到自由自在之境。
五、关于修改
在写鸭绿江系列小小说时,第一篇就是《渔》。里面有这样一个细节,游船掠过朝鲜岸边时,有一个翻跟头的孩子,大家为他翻跟头的精彩,而向他扔食物的细节。第一稿我表现得比较直白,让人觉得众人扔食物有怜悯之意。因为边境题材本来就比较敏感,众游人向朝鲜孩子扔食物,本意是奖励他游戏表演得好。
可是也会产生一些歧义,会触碰一些敏感的点,我思考后,还是修改了一下。避开了敏感的点,让渔人朝孩子大力挥手,表明他们是熟识的,是友好的,这样扔食物就像亲朋好友间的行为,将这个细节处理成中朝友谊的见证。
在写作《霞衣》这篇时,开始并没有确定好意象,就是顺着情节在流动。某一天,无意中看到《西游记》在重播,其中演到金圣宫娘娘一段,娘娘被妖怪掠走后,有神人赐了她一身五彩霞衣,以至于妖怪一近身,彩衣就像芒刺一样扎得妖怪疼得乱叫,再也不敢靠近娘娘了。
看了这一段剧,我初步确定了“霞衣”这个意象。霞衣代表了一种庇佑,女人穿着它,就像套在一个壳里面,以此对抗男人,对抗命运。可是,真正庇佑了她的,恰恰不是那套薄如蝉翼的“霞衣”,而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成全。可见文章在修改的过程中,仍会迸发出新的灵感。
在小说《涸辙之鱼》的修改过程中,我做了几种尝试,我分别采用了顺叙、倒叙,插叙等多种结构方式,之后,我又把结构全部打乱,随机进行组合。经过这些尝试,我找到了最佳的组合方式。顺叙的故事容易平淡,倒叙插叙需要解释明确一点,小说的片断就是那么多,尝试着不同的排列组合,有时会得到意外的灵感,出现意外的效果。这也是修改过程中,我领悟到的一种方法。
在《远去的驼鹿》这一篇里,我写了一首鄂伦春民歌:“山间蜿蜒的小路,不知心上姑娘走了哪一条”这是其中的一种翻译。有的又翻译成“心上姑娘不知走了哪一条”。比较之后,我选择了前一种译法“不知心上姑娘走了哪一条”。我觉得,它所要表现的重点,所关心的事情是“不知”后面的内容,所以用一个动宾结构比用一个主谓结构更能表达那种意境。
当然,这里面有我个人的用语习惯。我只是想说,一篇小小说,真正用心去写,用心去改,是要花费很多时间和精力的。我所见过的朋友和老师,有很多人也都是用非常多的精力修改自己的作品。有时修改小说甚至比写作小说的时间都长,花的精力都多。
大家都如些重视修改作品的原因,是因为,小说的修改,如同一坛酒,在陈酿的过程中,陈得越久越香。甚至,在修改的过程中,这坛酒会经历第二次发酵,会在反复的修改敲定中,突然灵感闪现,迸发出更精彩的句段。这世上没有天才,只有勤奋,或许能让你,比别人更快一点攀上山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