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底层争斗的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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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社会及其历史 |
国内首份“城管网络形象分析报告”在汉出炉。报告认为,部分城管人员在执法中的行为失当,造成其网络形象妖魔化,这一形象在网民中有固化趋势。
曾有在由网友共同撰写的百度百科上,“城管”的释义是:①名词:专门欺压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②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城管了③动词:等同于打、砸、抢……”(《重庆时报》
置身城管与老百姓剑拔弩张的语境,也就不难想象,为什么会出现恶搞意味浓烈的“城管”词条,这里面有讽刺,更多的却是血泪和心伤,也暗藏着莫大的期待:城管队伍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政府”起来——法制得到尊重,权力得到约束,利益触角得到约束,以市场秩序维护者、公共利益守望者的角色立身处世,而不再像今天这样遍植仇恨与悲伤。一个小小的“词条”反映世态人心,其实它无关网友与城管,却与背后的政府有着剪不断的关联。
置身城管与老百姓剑拔弩张的语境,也就不难想象,为什么会出现恶搞意味浓烈的“城管”词条,这里面有讽刺,更多的却是血泪和心伤,也暗藏着莫大的期待:城管队伍什么时候才能真正“政府”起来——法制得到尊重,权力得到约束,利益触角得到约束,以市场秩序维护者、公共利益守望者的角色立身处世,而不再像今天这样遍植仇恨与悲伤。一个小小的“词条”反映世态人心,其实它无关网友与城管,却与背后的政府有着剪不断的关联。
最近有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城管打死居民周晓明,后有贵州茅台镇为打造“白酒一条街”城管逼迁商铺,再后成都督院街街道办事处城管粗暴执法被美女追打。总之将政府老脸丢尽。沈阳小贩夏俊峰持刀杀死申凯、张旭东等两名城管人员一案,5月9日在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宣判。法院维持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夏俊峰死刑的一审判决。中国自古强调杀人偿命,然而,这个判决却引起了广泛争议。核心在于执法人员有没有暴力执法,进而逼使小贩激愤之下防卫过当。很难找一个确切词汇形容中国城管。他们披着神圣的外衣,却找不到合法存在的依据——虽然城管部门存在了12年,但至今找不到一部全国性的法律和法规承认城管的法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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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卖菜翁,垦荒种菜西山中。满面尘灰枯草色,两鬓苍苍腰似弓。卖菜得钱何所用?苛捐杂税看病情。夜来郊外风雨急,朝推菜车城中行。忽闻城管声彻空,仓皇奔走失西东。无奈体衰力不济,低头跪拜忙求情。两筐菜,百余斤,一张罚单把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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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城管走后,哭泣的卖红薯老人。这个在街上卖红薯老人的三轮车链条被城管人员剪断,前轮钢丝被城管踩断。城管干完就走了,他靠着墙哭泣。他得吃饭,他是个老人,所以他做不了民工,他也没力气去偷抢,他是个男人,所以他当不了妓女,可他也要活呀!!!你不让他卖东西也许是对的,那你给他指条活路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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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城管过后的悲剧在中国每个角落不停上演,究竟是谁给了城管暴力执法的权利?
汉奸不除,国家必亡
城管指责交警“损害政府形象”
上述恶劣事件,仅仅是近年来中国各地城管暴力执法和非法侵犯公民权利的缩影。城管的违法行为,大致可以分为粗暴执法、违反程序执法、随意扣押和毁坏财产、动手打死打伤执法对象、侵占公民财产等等。关注中国社会的人都知道,当前有关城管的新闻,绝大部分是负面的。甚至,在很多人心目中,“城管”已经成了“恐怖”的代名词。我相信,城管在中国百姓心目中的形象,绝对是各级党委政府所不愿意看到的事实。正因如此,过去一段时间,政府内部也曾对城管进行教育整顿,但现在看来收效甚微。
要防止城管工作朝更恶劣的方向发展,避免城管的普遍性粗暴执法给社会带来稳定隐患,就必须弄清楚城管问题的根源。在我看来,城管的粗暴执法和违法行为,根子在于权力配置机制错误以及监管乏力。
从城管的作用看,管理好城市的日常秩序,让城市道路畅通、整洁、有序是他们的职责所在。管是对的,不管才是失职。而从摆地摊者来说呢?他们给居民提供了生活上的方便,也是自食其力换口饭吃的无奈之举。进大菜场大商场交不起那“费”,怎么办呢?也只好摆个地摊,总比躺在家里吃救济或饿死要强吧?于是,猫鼠游戏如期而至无始无终。城管与摊贩之间的这种磕磕碰碰无法避免,这其中谁对谁错根本无法说清。矛盾出现了,没有人去从根本上解决它,任其发展。
出现这些矛盾,根子绝不在他们身上。摆地摊的,如果每个居民区都有免费的摆摊场所,他们还会跑到车来车往的路边来摆摊吗?菜市场里每个摊位费高得惊人,把一些买卖人又逼到了路边上。城管队员和小摊贩都处社会最底层,那些管摊贩的城管队员一但丢了饭碗,可能很快就加入到路边摊贩们的队伍中去,因此,城管与摊贩之间的争斗实际上都是基本生存权利的争斗,这样的悲剧显然不是他们自找的,也不是什么“特权思想”造就的,而是社会强加到他们头上的。
谁毁了社会的道德根基,让那么多人之间的关系变成了“猫和老鼠”的关系?谁给底层创造了“争斗”的“条件”,社会的管理者决策者们没有一个站出来为此检讨,为此反思,反而把是非推向社会底层,让底层人互相提防互相指责互相争斗,这种行为不仅可恶,也非常可耻!出现对“城管”如此另类的“解释”,这是城管的悲剧,更是社会管理决策者的悲剧。该反思是城市究竟给底层人员提供了多少生存空间?我们城管队伍的合法性以及城管人员自身素质有多高?
是否有必要将城管这个行当改个名字,不叫城管,而叫城服,即城市服务员。去掉一个“管”字,就能去掉许多城管队员身上的匪气、霸气。让他们真正知道自己的服务身份,明白自己的服务对象,省得老是角色错位,制造底层争斗的悲剧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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