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程序合法』掩飾『行政非法』/朱天衣
(2012-04-06 18:3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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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程序合法』掩飾『行政非法』/朱天衣
0240-0049地號謄本記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所有權人為張清雲(原住民),99年申報地價為12.0元/平方公尺,該筆土地為8,422.00平方公尺,換算地價為101,064元,土地他項權利人為許新漢,擔保債權總金額高達20,000,000元。
0240-0062地號謄本記載:原住民保留地,土地所有權人為陳宥騰(原住民),99年申報地價為12.0元/平方公尺,該筆土地為2,288.00平方公尺,換算地價為27,456元,土地他項權利人為許新漢,擔保債權總金額高達5,000,000元。
該2筆土地上之農舍興建工程起造人為張清雲(0240-0049地號土地之所有權人),但工地負責人為許新漢(同0240-0049地號土地之他項權利人)。
這種完全不合情理,沒對價關係的債權抵押設定,在在證明許新漢是以『合法的債權抵設定』來『坑殺』原住民,用卑劣的手段『非法取得原住民保留地』。
另外,0240-0049與0240-0062地號謄本記載:土地使用分區為山坡保育區,使用地類別為林業用地,政府既然已經明文規定該2筆土地為山坡保育區林業用地,為何可以興建農舍??本人查詢各地眾多土地代書業者,卻沒有一個業者敢去嘗試……本人質疑是以『程序合法』來掩飾『行政非法』呢??
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規定,本案已涉及『非法取得』與『非法使用』原住民保留地,本人特邀請原住民委員會土地管理處(杜張梅莊處長)現場會勘,為公平正義原則,為保障土地權益,原住民委員會必須收回被『非法取得』與『非法使用』的原住民保留地。
附註:
該農舍基地於日前坍塌,坍塌之土方已侵近河道,新竹縣土石流潛勢溪流位置圖上申報登錄馬武督部落附近之土石流潛勢溪流有5處,而0240-0049與0240-0062號土地正處於其中,是危險坡地與天然災害警戒區域,為此,本人指控新竹縣縣政府『濫權』核發該農舍的建築執照。
該農舍停工1年多,卻反常在基地坍塌後加緊趕工,很明顯的是想盡快取得『使用執照』,再報「災損」,再交由新竹縣縣政府『保全』,屆時,龐大的工程費用又將是所有納稅人買單了……本人要求,在此農舍所有爭議未妥善解決之前,新竹縣縣政府不得發給『使用執照』,否則『濫權』在先、『瀆職』在後,本人將依法提出糾舉與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