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开房案中的“变焦”与“失焦”
(2013-05-16 16:5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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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万宁校长开房案幼女处女膜摆渡叟湖杂谈 |
分类: 中国时评 |
这两个词都是摄影术语,区别在于:“变焦”是主动的操纵,而“失焦”是被动的失误。
人眼的视角大致相当于一枚标准镜头,除此之外的焦距都不能真实反映客观世界。然而通过“变焦”,却可以得到一张特殊效果的照片,从而成为摄影家独一无二的“创作”,这也就是为何摄影被称为“艺术”。
摄影家可以利用“变焦”进行眼花缭乱的创作,但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使用天生的肉眼为好,人类几十万年的进化成果,得到了一双“标准镜头”而不是一只“长焦镜”,不会没有道理,它确保了我们既能窥见事物的全貌,也能抓住该抓的重点,从而不会被误导。
所以,不要小瞧民智,老百姓天然就能看见一件事情的重点在哪。但是有些人总想给你玩玩“变焦”。
海南万宁“小学生开房”案一爆出,公众关注的焦点就很明确:小学生是否受到性侵?——这一质疑符合常识,也是不容置疑的唯一重点。
但是在公认的焦点问题上,万宁警方却一再含糊其辞:一会说存在“猥亵”,一会又说“没有性行为”,医学鉴定了两次,结论还前后矛盾,群起质疑之下,最后祭出了拖延棋:待上级审定。——这可是直接决定嫌犯生死的关键问题,他们模糊、拖延、甚至疑似动了手脚。
然而在另一方面,警方却把镜头摇向了另一些“细节”,比如:中午女生主动叫来了校长,要求校长开车送她去海口,还收了校长1000元钱;晚上又主动叫校长来唱歌,又主动叫政府职员把自己接走……寥寥数笔,一群熟稔于援助交际的“太妹”形象呼之欲出。
而实际上,这些情节属一面之辞,各方口供对不上,本应最后确认才符合常理——家长们还有说孩子拼命反抗性侵的,但警方陈述的却都是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情节”。
在警方的“变焦”手法诱导之下,一部分受众失去了焦点,转而质疑起孩子们的“品行”,说这些小学生也真够“开放”的!——为此,微博上几个大V还起了纷争。
——不管开不开放,她们都是小学生,是不满14岁的儿童,是法律上的“非行为能力人”,她们没有过错。所有的错都在于她们周围的成人,包括监护人,但在本案中,更包括和她们有瓜葛的校长,以及政府职员。
无论她们是不是“太妹”,她们都不可能成为加害人,从法律上和常识上都不可能,她们只能是受害人。事情的焦点只有一个,她们究竟是否受到性侵?
无论给出多少“主动、自愿”的描画,在法律上转移责任的效力都是零,原因很简单:一方是成年人,一方不满14岁。这些莫须有的“细节”不应该模糊公众的视线,左右大家的评判。
警方若想干点正事,就抓紧有理有据的把在酒店里发生的事情还原出来,这才是你们的专业。至于谁叫的谁唱歌还是开车,这些不重要。
根据现行的司法解释,在酒店里只要存在性器的接触,即可判定为“强奸幼女既遂”,应入强奸罪从重处罚,最高死刑。
希望警方端正态度,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凭你们的技术专长,这并不难。其他在法律上当其无的废话,不要多嘴也罢。
也希望媒体和公众,不要被轻易被误导错失了焦点——教育的问题,监护人的问题,儿童自身的问题,都可以慢慢再谈,但是当下唯一重要的是:确保性侵幼女的罪犯得到严惩。
现在只剩下舆论作为唯一的压力和武器,这是正义的一线生机。在同仇敌忾的阵前,为那些次要矛盾自相纷争,可能使舆论转向内耗,最终一败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