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盘点娱圈难逃法网的涉案明星

(2011-12-14 00:39:02)
标签:

高晓松醉驾

苏越

红豆

邓建国

刘涛

法网难逃

摆渡叟湖

娱乐圈

娱乐

分类: 我看娱乐圈

2011年,对娱乐圈来说,真的是不平凡的一年,可谓风起云涌,明星涉案事件频发。高晓松醉驾、孙兴和莫少聪吸毒、红豆猥亵儿童、苏越合同诈骗、邓建国违反“限高令”……一起接一起的案子告诉我们: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盘点娱圈难逃法网的涉案明星

------高晓松醉驾被拘

  惊心指数:★★★★★

  5月9日晚,高晓松驾驶一辆英菲尼迪越野车连撞三车,致四人受伤。经交警确认为醉驾。之后,高晓松因危险驾驶罪被判拘役半年,公安机关并对其作出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再考的行政处罚,同时处4000元罚款。高晓松因此成为自今年5月1日起“醉驾入刑”法例实施后,文化名人醉驾入狱第一人。

  醉驾事件把高晓松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并成就他从艺以来最高的曝光率,即使是在看守所的半年内,他依然以各种方式出现在观众面前。有人说,高晓松因祸得福,迎来了事业的第二春,其实给他加分的是他的认罪态度。

  醉驾事件发生后,高晓松就用“对不起,永不酒驾”七个字表达了自己的忏悔之意;庭审时,以“酒令智昏,以我为戒”的“标语”警示民众;在看守所内,整日阅读《大英百科全书》,并完成影片《大武生》的主题曲《如梦令》;11月15日,出狱后的高晓松在上海出席“中国达人秀”第三季发布会,宣布复出。在这时,他仍然主动进行公益宣传,以实际行动呼吁人们远离酒驾。

 

盘点娱圈难逃法网的涉案明星

 

------苏越合同诈骗

  惊心指数:★★★★★

  11月10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著名音乐人苏越合同诈骗案作出一审判决。这位创作了《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等著名歌曲,培养出黄格选、朱桦等十多名知名歌手的乐坛奇人,因诈骗5700万元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苏越在法庭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为了所谓轰轰烈烈的影视剧事业,面临风险时采取了愚蠢的手段,希望能够被从轻处罚,但最终却未能如愿。究竟是为了演艺事业,还是为了一己私利,我们很难判定,但是违反国法,不论是谁都应受到制裁。

 

盘点娱圈难逃法网的涉案明星

------孙兴、莫少聪吸毒被捕

  惊心指数:★★★★

  4月16日,香港演员莫少聪因吸毒被捕,第二天,孙兴被爆与他同时被捕。两人数年来的吸毒行为浮出水面,令舆论哗然。孙兴称,是两次失败的婚姻让他身心疲惫,染上毒瘾。而莫少聪被释后,更发生“收取采访费”和“助理打记者”等事件,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让观众对娱乐圈大失所望

 

盘点娱圈难逃法网的涉案明星

------红豆猥亵儿童

  惊心指数:★★★★

  红豆(王立勇)几年前就曾因猥亵儿童罪被判入狱三年,2002年获得提前保释的资格。然而五年后他再次因猥亵男童被警方列为网上追逃对象。2011年6月14日,红豆在包头一酒店内被警方抓获。11月23日,红豆因猥亵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有心理学家分析,红豆具有性欲倒错、强迫性人格、依赖性人格这几项病态属性。

 

盘点娱圈难逃法网的涉案明星

 

------邓建国违反“限高令”

  惊心指数:★★★

  10月15日上午7时40分,“影视大鳄”邓建国在广州白云机场被警方请下了飞机。原来是因为他的行为违反了《限制高消费令》。邓建国几年前欠下别人300多万元债务,被法院发出《限制高消费令》,但是邓建国依然大张旗鼓地进行投资、结婚办酒等高消费行为。也因此被依法拘留15天,公众形象一落千丈。

 

盘点娱圈难逃法网的涉案明星

------刘涛丈夫王珂负债

  惊心指数:★★★

  “京城四少”之一、女星刘涛的老公王珂,今年因拖欠银行贷款、一房两卖、个人债务纠纷等问题被6起官司缠身。

  为了偿还债务,一方面,王珂不得不到处借款、变卖家产。另一方面,连累2008年就在婚礼上宣布退出娱乐圈的刘涛,为帮老公还债,不得不重出江湖,接戏拍广告。回看当年刘涛、王珂极尽奢华的婚礼,与现在落魄的负债生活对比,让人不禁唏嘘。

 

盘点娱圈难逃法网的涉案明星


------周迅前男友王烁藏枪

  惊心指数:★★★

  此事虽然发生在去年,却在今年爆出。去年12月17日晚,北京街头一辆大众车倒车将后边的奥迪车撞起火,大众车车主枪指奥迪车司机。事后被证实这场案件的两名车主为“京城四少”的王烁和王珂,其中持枪者就是周迅前男友王烁。随后王烁因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损坏财物罪被提起公诉。

  目前,王烁已被取保候审,但他纵然身为“京城四少”之一,也必须面临法律的裁决。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