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十字会凭啥破罐子破摔?
(2011-10-15 03: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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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红十字会医院见死不救原创时评摆渡叟湖杂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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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合肥10月14日电日前有网友爆料,10月11日上午,66岁的老人龚继裘在距安徽省红十字会医院门口仅20米
的地方摔倒,路人向医院求救后,医院不予施救。半小时后,老人被120急救车送至合肥市105医院抢救,但最终还是不治身亡。网友们对于安徽省红十字会医院这种见死不救行为颇有愤怒,称:“红十字会,如何才能不让我们失望?”
发生在安徽红十字会医院门口的这起见死不救事件,再一次让人们对红十字会的冷漠进一步加深。不错,或许红十字会要辩解,这只是很偶然的个别事件不能代表我们红十字会。但是,别忘了,在郭美美爆料红十字会以来,红十字会的负面影响丝毫没有得到缓解,即使换了领导人也是如此。红十字会接受社会捐赠锐减、各地无偿献血告急等等情况充分说明红十字会的公信力几乎丧失殆尽。
恢复公信力需要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里面红十字会要做出实实在在的行动让公众心服口服。然而,安徽红十字会医院无视他人生命,让“救人如同救己”的一次绝好机会白白流失。
面对为什么不让医院员工立即展开施救,而是等待120救援的疑问,刘书记表示,安徽红十字会医院相比于其他医院在硬件设施和技术水平上确实有所差距,医院只有院内急救的条件,马路上的情况比较复杂,如果我们贸然施救,有可能会适得其反。“而且,出事地点是在院外,我们的员工都有自己的岗位,我不可能让他们擅自离开。”
请看,安徽红十字会医院负责人居然对见死不救还振振有词。假如当时他们采取了施救措施,这位跌倒老人得到紧急抢救,何来性命之忧?即使抢救无效,救与不救,社会影响这个结果一定迥然不同。不予施救,反而狡辩“马路上的情况比较复杂”施救会适得其反,难道红十字会抢救跌倒老人还会被人告上法庭不可?哪怕被人告上法庭又如何?
误解继续加深,冷漠逐渐升级。如果红十字会仍然坚持“破罐子破摔”,一步步走下去,到头来只会让越来越多的公众对你们由另眼相看到嗤之以鼻,到了“大江东去”的那一天,怕是神仙老子都无法救活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