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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级巨贪不被处死背后存何猫腻?

(2011-02-27 01:41:01)
标签:

许宗衡

刘志军

千万级巨贪

“贪腐免死”

摆渡叟湖

原创时评

分类: 我的时评

2008年8月1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建辉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曾任广西南宁市水利局长、市政局长的张建辉死刑,缓期2年执行(摆渡叟湖注,该巨贪涉案金额3100万元)。

类似这样的“文字游戏”我们见过的太多太多,但是,“缓期2年”之后究竟有几个被砍了脑袋,网上搜索不到,媒体也少有关注。这就是最近几年中国反贪腐最大的失败,“贪腐免死”造就的辉煌成就。

正是由于对千万级巨贪的一忍再忍,才导致了巨贪的不断膨胀,如涉案20亿巨贪原深圳市市长许宗衡、涉案8亿的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

那么,千万级巨贪不被处死背后存何猫腻?

------巨贪案发之后积极举报其他贪官具有立功表现;

------巨贪案发之后积极退赃为国库增加巨额收入具有立功表现;

------巨贪案发之后各方人士运筹帷幄积极营救使“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巨贪案发之后上层有关领导“兔死狐悲”心生怜悯;

------巨贪案发之后其他导致不被处死的各种不明原因。

巨贪不被立即处死,对一切贪腐分子根本产生不了丝毫的震慑作用,反而使尚未暴露的巨贪加速携资外逃,百万级小贪步其后尘,以致出现在2011年首个落马的正厅级巨贪罗荫国办公室和家中竟然被搜出千万现金的怪事!

长江后浪推前浪,一贪更比一贪强。对千万级巨贪的容忍,就是对祖国和人民的犯罪。那些千万级巨贪不被处死背后的猫腻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敢问何时悬崖勒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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