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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教授与山野村夫

(2011-01-01 14:23:03)
标签:

北大副教授

怒打岳父致伤

终审免刑

人渣

之乎者也

摆渡叟湖

原创随笔

分类: 我的随笔

北大乃我国最高学府之一,培养建设祖国管理国家的精英人才,可想而知,其教授知书达理,见多识广,通晓天文地理人情世故以及法律条文,是传播现代文明火种的先锋,是模范遵守社会公德的楷模。

 

相比较而言,山野村夫未见过大世面闯过大码头,更不知什么是法,乃粗俗不堪的莽夫,进不得大场合,文明人见了老远就像避瘟疫一样躲避他。

 

但是,我们今天却明明白白地看见有这样一个山野村夫站在北大的讲坛上给最高学府的学子们传授现代文明,野蛮的身躯却披着文明的人皮,这个重叠的影像简直令人匪夷所思。

 

据2011年1月1日中国新闻网报道,北京大学副教授曾某在与岳父争执时,将其推倒在地导致老人肋骨骨折,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昨天记者获悉,曾某提出上诉后,一中院终审判决曾某免于刑事处罚。

 

这条消息前半部分是鼓舞人的,北大教授故意伤人被判徒刑,人们无不拍手称快。对于这样一个比山野村夫更为野蛮霸道毫无天理人常的所谓北大副教授,早就该予以清除最高学府。但是后半部分却说明当事人之中的受害方中途变卦,这样一判刑,副教授这一辈子就玩完了,加上副教授赔偿岳父4万元损失,于心不忍,乃请求法院从轻处罚。

 

但是我们不管法院如何来审理和宣判,毕竟目前的法制社会机制尚未健全,所谓法制实际仍然以人治为主。法院判得公与不公,民间自有一番舆论。副教授因为家庭一点琐事与岳父产生言语冲突,继而发生肢体冲突,并且副教授还拿着菜刀架在老人身上导致肢体冲突,主观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并造成了危害发生,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

 

再从人情世故来分析,不管怎么说,岳父乃妻子父亲,在今天独生子女时代,小两口组合一个家庭,毫无疑问要对双方的老人尽到做儿女的一份孝心。家庭琐事引发夫妻之间的一些矛盾在所难免,这是小两口之间应该协调解决的矛盾,作为副教授哪里能迁怒于老人呢?而且还拿起菜刀,再将老人推到,造成老人受伤,副教授已经丧失了最起码的仁义道德。

 

北大教授在自己的家里却扮演了一个野蛮的山野村夫,如果这个北大副教授曾某还有底气再次站在北大的讲坛,如果他还有什么脸面继续他的之乎者也,那他真的是一个不可救药的人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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