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我带着老二在小金洞分场,1966年7月,我已经被编入“那个”行列,我到食堂端饭时,看到人们惊慌的神情说:“林场场部起火了,火势很大,家属宿舍完全烧光...”后面的话我一句都没有听见,因为我已经吓懵了,魂吓没了,人吓呆了,我变成了木桩,我已经不是我了。
我多么想知道详情,但我已经是“分子”,完全被管制起来,我不敢问,人们不敢和我交往,我问谁?谁会告我?
我虽然已经是另类,但仍然和常人一样有亲情,也有对亲人无尽的牵挂。
我的母亲带着大女儿和两岁的小儿子住在场部的家属宿舍,房子烧没了,我的亲人是否还在?是否被烧伤?生活所需用品抢出了多少?住在哪里?如何继续生活?......
更让人担忧的、放心不下的是“期间”我丈夫是林场是“另类”人物,无论出任何事情,尤其是大事,一定会摊到他的头上,那就没有活路了。
是我命苦?还是老天待我不公?倒霉的事都被我摊上。我心急如焚,彻夜难眠,度时如度年。天啊天!此时此刻,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绝望至极!
几天以后,“他们”命令我:“你的母亲和孩子是“另类”家属,不允许再呆在机关单位,必须立即把他们送回你老家!”虽然他们口气不好,但等于告诉我,我母亲和儿女都还活着,我的心已经放下一半了。(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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