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江分场工作顺利,同亊间又相处得很好,时间过得飞快,一晃到了1969年10月。一天下午,由两名个头髙大的"民警"(实际上是穿着民警服的两名工人),押着我丈夫来到大江分场。看到这情景我惊呆了,为什么要"警察"押送?髙大的唐朝富明明是工人,为什么今天要穿上警服?不知到底出了什么亊,押送的人将我丈夫送进我房间后就在外面等,待我把房门关上,丈夫便告诉我他已定案,结论是:“人民内部矛盾,拒不承认錯误,从严处理,开除国家机关,送回原藉。”听完如五雷轰顶,天完全塌下来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半天回不过神来,为什么会这样?不就是他们捕风捉影,采取各种卑劣手段罗列罪证未成,最后只好安个"拒不承认錯。就能构成开除公职的处分?更不合情理的是,既已作结论是"人民内部矛盾",却仍沒有自由,限制行动,不准他和我见面.丈夫提出必须来我这里拿自己的衣物,才不得已同意来大江分场,并因而派两名"民警"押送,且不准在大江分场过夜。我问丈夫:"听说王光兴定为"fan革命",还让他回他老婆那里住一晚,你既定为"人民内部矛盾",照理已恢复自由了,为什么还要派人押送?而且等吃完晚飯已近黄昏,都不准在分塲留宿,必须趕往三里多路远的水库旅社?"丈夫黙然,因为他早已心灰意冷。
所有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人费解,知道疑点很多,我也本想据理力争,对他们的决定坚决抵制,拒不服从,决不让丈夫离开我的房间半歩。有几个知情的好心人偷偷劝我:“算了吧,你仔细想想,他们为什么不让你俩见面,就是怕你看出问题,出主意;后来不得已准你丈夫来拿东西的情况下,又派两个髙大汉子押送?就是看你性情刚烈,防止你对抗,其实对你丈夫的处理是头头私自作的决定,县里没批并对他说了,如果他不按政策办亊,一意孤行,一切后果自己负责。他既敢做,就没考慮后果,於是就采取了这一非法的强硬措施.所以劝妳,好汉不吃眼前亏,而且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燒,忍得一时之气,免得百日之忧。”
明摆着,这既是劝告,也是暗示。我考慮再三,不得不听他们的意見,马上抓紧时间清理丈夫的衣物:丈夫平时写材料喜欢手拿茶壸,边喝边写,我将他常用的那把宜兴小茶壸找了出来;丈夫怕热,喜欢垫益阳产的水竹凉蓆给他带上;他食量大,把多余的粮票全给他;丈夫以后当农民沒工资了,我把身边所有的钱都给他带上,总之,我现在没想别的,一心只希望丈夫回老家当农民后,能生活得好一点。
晩飯后,丈夫挑着行李,我拿着电筒,送他去三里外的大江水库。到达大江水库时,天色近黒,我必须立即返回,丈夫不放心,把行李放到旅社后,又送我回分场,还沒走到一半天已漆黒,我让丈夫返回,他执意不肯,硬是把我送到分场门口。天黒得伸手不见五指,他又沒有电筒,我不放心他一个人走,於是,又打着电筒送他,走了一段路后,丈夫坚决不让我再送,并说:"你送我,我又送你,没个完,送君千里,终须一别.我是个男人,没什么好怕的,别担心."之后我坚持把电筒给他,他说:"我视力好,没关係.你视力不好,又经常夜里出诊,加上以后经济也紧张了,买个电筒要几块錢,电筒你必须留着。"边说边推我往回走.我走了几步转过身来,呆呆地站在那里看着丈夫在夜幕中渐渐离去的身影,我的心已被撕得粉碎,难道这就是我千辛万苦,忍受屈辱,忍受折磨,忍受骨肉分离的痛苦,忍受身心摧殘盼来的结果???还有希望,还有未来吗?还有必要再活下去吗?我已完全坠入绝望的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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