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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应当发起环境公益诉讼

(2013-06-26 18:52:59)

人人都应当发起环境公益诉讼

 

冯永锋

 

本来我想写的是人人都“可以”发起公益诉讼,临下压键之前,突然主意改了,可以,还只是在争取权力,还只是在向法律索要权力,还只是在“向权力诉说真理”,而实际上,权力是天生的,尤其是人的环境权益,是每个人的保底权益,生存权、表达权、劳动权之类的,可以一输再输,如果连环境权益都丧失了,那么人将彻底沦为其他权利者的奴役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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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是生来赋予的,但权力会随时被剥夺。因此,对于权力的拥有和使用,需要每个人自己的争取和践行。你使用了你的权力,你的权力在你使用的那一刹那,可能就与你形神合一。如果你只半心半意地使用了你一小半的权力,那么其他一大半仍旧龟缩在权力控制者的手掌心里。

权力又是会增值的。你自己的权力不使用,赠送、上贡给了其他人,其他人的权力就翻倍起来,就平方起来,于是你的权力值越来越卑微,他们的权力值越来越庞然大物。你自己卑微了也就罢了,那是你罪有应得,活该卑微。但由于你的拱手相送,让他的权力值比其他的人,也凭空地强悍了不少。于是惹得其他本来权力正常的人,在这样在权力怪物面前,也显得卑微起来,于是,原本守恒的世界,从此失衡,原本权力相对等的世界,在你的助纣为虐下,变得动荡不已。风的吹送,缘于气温之间的高低,导致“气压”有差异,人的诸多互相侵占,就是缘于“权力压”,权力高压者,势必要向权力卑下者发威撒泼。

权力高压在身者,最擅长做的是,就是权力和资源归我,困难和伤害归你。庞大的体型加诸多高科技武器的装备,天然的高压加外部其他人的反衬和助威,导致任何想要有些许抗议的人,都会在瞬间被捻为粉碎,被压成肉泥,被拖成残废,被摔成重伤。

权力被收取到他身之时,就是困难转移到我身之日。权力越多者,资源拢取越多,困难越少,生活每天靠频繁的上供来滋养,稍有困难则马上推脱给权力小人物。而权力小人物本来就已经诸多困难压身,一次又一次地,努力起身,化解、消纳、转移、忍受权力高压者随意率性地制造的诸多别出心裁的困难。有些困难,仅仅是其为了一次偶然的取乐,有些困难,则是其对自己率性决定的后果的故意叛逃。

过去几千年来,普通的公众都在扮演权力和资源被掠夺者的角色,他们自己是被掠夺的对象,他们身边的环境更是被掠夺的对象。少数的资源掠夺者,汇聚在一起,心明眼亮地拼合成了资源兼权力占有集团。由于他们占有权力,可以对资源进行随意的组合、揉捏、离析、废弃等诸多不用担心后果的行为。由于他们占有资源,可以让权力显得更傲慢,更特殊,更诱人,由此吸引着想要沾光者不停地投诚和下跪。

在很多时候,当社会欢呼自己获得一点点资源控制权、生命表达权、自由发展权的时候,人们已经没有遐思去想,为什么在某个特定时刻,会有些权力被挥洒出来,让不太可能被公众拥有的权力和资源,一时之间被公众临时性、暂时性、偶然性地享有?不过如果真的有心去想一想,也许就明白了,其实是这权力控制者在挥霍资源之后,面对胡乱挥霍之后产生的灾难和崩溃——比如经济灾难和人心崩溃,一时无法回天,不知如何解决。承诺的话再也没有人信,下的政策文件被人们当成废纸,享用权力的过程在公众看上去分外的炸眼,于是,为了避免这灾难和崩溃引发的社会冲突剧在一夜之间上演,就想出了把困难和资源同时抛弃给公众的“创新之举”,人们在紧紧地把握这一丝丝权力生机的同时,也把灾难和崩溃所带来的社会风险给化解了。

于是,权力拥有者们再次可以更加安全、坦然、毫无罪恶感地加剧挥霍的频次和深度,直到下一次灾难和崩溃的来临,逼迫他们再次让渡。每一次让渡的过程,都是权力者再次提增能量的过程。他们能量提增的速度,永远超过公众在后面赶超的速度,因为他们永远是轻装上阵的,稍有困难,就甩弃给公众。公众必须不停地慢下步子,俯下身子,帮助消化完这些腐躯烂肉,才可能获得一点点前行的机会。

中国的环境灾难和环境崩溃时代已经来临。这个时代有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几乎所有的人都是环境灾难受害者,在全世界,可能没有一次环境灾难事件,能够让全国人民共同受难。这个环境灾难的涉及范围之广,持续时间之长,隐秘程度之深,觉察及承认的时间之晚,都是前所未有的。二是中国所有的生态系统都已经崩溃,无论是森林、湿地、草原、沙漠还是河流、海洋、空气、阳光、土地,环境污染和物种抓捕,让这个国家的生态系统已经丧失了最后的复原的希望。

在这样的时代,灾难无处不在,崩溃无处不在。每天出门的过程,就是目睹、享用、体验、回味环境灾难的过程。每天饮食男女的过程,都是忧惧环境灾难还有没有可能再加剧一度的过程。

在这样的时代,人人都只有一个机会表达自己对环境保护的关注和愧疚,那就是,无论法律允许不允许,无论证据充分不充分,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都到所在的“基层法院”门前,去要求立案,去对当地的政府,当地的企业,当地的环境破坏者,发起环境公益诉讼。

甚至我们可以尝试着起诉一下自己,起诉一下邻居,起诉一下小区的物业,起诉一下村庄的村支书,起诉一下居委会主任,起诉一下汽车司机,起诉一下商场老板,起诉一下饭店的店主,起诉一下环保局,起诉一下监察局,起诉一下媒体——起诉一个你认为值得、可以、需要、可能起诉的人,可能起诉的单位。

而在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至高无上的“立法院”却传来让人不安的消息。他们说,没有人有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的权力,除了一个叫中华环保联合会的组织。这个组织,熟悉他的人知道,它们是环境保护部直属的“民间环保组织”;这个组织,熟悉他的人知道,他们的会员,不是企业家,就是官员;这个组织,熟悉他的人知道,他们在给很多企业颁发“环境友好”的牌匾;这个组织,很多熟悉他的人知道,他们有编制环评报告书的资质,每天都在利用编制环评报告书的机会,给自己创收。(201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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