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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先污染,后强拆”

(2010-12-07 19: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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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警惕“先污染,后强拆”

冯永锋

江苏省大丰市大丰港经济区南新村最近得到了“好消息”,他们将搬出辛苦培育出来的土地,给污染企业腾出“发展空间”。这事儿虽然可能仍旧像枚足球场上的皮球一样被毫无能力的国家队队员踢来拐去,但当地官员已经拍着肥胖的胸脯承诺说:南新村只需要再忍受一两年,到2011年底,2012年之前,搬迁工作就可开始。

南新村的村民不知道是该感谢政府还是该感激污染企业。他们要感谢政府,因为在被企业持续伤害多年之后,他们有了逃避污染的可能性,转移向另一个污染可能照样严重、生计基础却必须另寻的地方。他们必须感谢企业,如果没有二十多家企业全方位高频率的“立体污染”,把空气、水体、土壤,以及当地人的健康全部伤害殆尽,那么他们可能连进城、上楼的机会都没有,因为按照当地官员的说法,这些农民是些“粗放经营”的人,他们过去的生活方式根本没有前途,非常需要污染企业来帮忙改良。

全国各地近年来饱受强拆困扰而求解无术的政府官员们,会迅速把江苏大丰这个“先污染,后强拆”事件,当成地方政府聪明地套取土地的成功模式。先污染,就是通过持续的高强度的污染把当地居民搞得民不聊生,心生迁移之想。然后,以极其柔软、温和、慈悲、救助民生的面目出现,用最低廉的价格获得昂贵的“土地转让金”。这样,污染给拆迁奠定了良好的社会基础,强拆给污染腾出了未来的自由空间。

看来,江苏大丰市政府得做好充足准备,估计马上全国各地会有大量的政府取经团前来考察和学习,他们必须赶紧总结出“先污染,后强拆”的创新理论,循循善诱地告诉来访代表团,如何先用大量污染企业围攻当地居民,导致当地居民忍无可忍;然后再用极低的交易成本将农民拆移到另外一个地方。这些既顺利获得了发展的污染容量,又扫清了当地居民上访闹事的社会成本,还可能获得当地居民抬送的“爱民如子”的锦旗,甚至有可能获得“最佳人居环境示范奖”。

有人说我想得太阴暗了。可如果我们细细分析一下此事的来龙去脉就非常清楚:中国社会的底层永远处在被侮辱和伤害的状态,无论社会处于什么样的发展水平,第一个拿出去牺牲、祭祀的,一定是这些弱势群体。当年,大丰市南新村的居民,为了改造这片盐碱地,付出了极大的生命代价;后来,他们为了承受企业的污染伤害,又付出了极大的生命代价;接下来,他们为了支持当地污染企业的“再上新台阶”,他们必须放弃乡土,背井离乡。我们完全可以想像得出,这样的经历对这样的群体造成的心灵创伤有多么的强悍。

很多人现在喜欢谈论社会公益,以为公益就是要让每一个人都得到均等的社会福利。其实在我看来,在当今时代所谓的公益,首先是要让弱势群体得到最多的保障权和发展权。在社会翻滚的每一次洗牌中,都有一些人被历史的车轮辗压到尘土和泥沼中。每当这个时候,社会的公益能力应当对这些人给予最大的救助和扶持。

环境保护是为了让生活更美好。我们不是不要企业,而是要企业在环境保护上投入更多,以让他们在市场上的竞争力更加强大和持久。我们没法不让拆迁,因为在当今时代,所有的土地都属于代表国家的各级政府,政府可以在宪法赋予的合法理由下,把任何土地上的任何人都强行拆迁到其他的地方。因此,在这样的社会氛围之下,我们唯一能做的事,就是让被伤害的人,得到最多的合理补偿,就是让被移走的生命,得到最充足的发展动力。

但江苏大丰市几十户农民能得到什么呢?按照当地开发区领导的说法,当地所有的污染企业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手续齐备,环评过关,监管得力。因此,因为污染而受了损失、得到伤害的当地居民,不可能找到更合适的理由让法院支持他们的经济损失赔偿要求。江苏大丰市的这些居民还可能得到什么呢?按照当地的“理想规划”,他们将可能被送进城市里,过上比此前美好一万倍的生活。他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他们还有什么理由提更多的要求?

何况,当地居民心里也非常清楚,这个世界上你谁都不能相信,你也必须相信我们的党和政府。因为目前只有我们的党和政府能够自由地处置你的生命和你的尊严,让你随时得到“妥善安置”。因此,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江苏大丰市这种“通过污染获得拆迁土地”的做法,必然得到其他地市政府的迅速效仿。随着这种政府土地经营术的普及推广,将有越来越多的村庄、城镇,因为污染而无法居住,然后,无处可去的人们,将被送上月球和火星,甚至送出太阳系之外,那里,可能会有饱受折磨者的最后乐土。

当然,如果我们真的想要解决此事,其实倒也简单,第一,江苏大丰应当让企业尽快遵循更严格的环保标准,并让当地村民和当地环保组织随时监督之、公示之。第二,给当地受污染和受伤害的居民最高的补偿,让他们的生命尊严得到保证。第三,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宁可关闭企业,也不要强拆村民,除非,他们真的丧失了在这片国土上的自由生存权。(201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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