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项目裁判工作细则--吴有凯
(2012-06-12 11:11:09)
标签:
全能裁判杂谈 |
分类: 项目分工 |
全能项目裁判工作细则
吴有凯
(一)任务
全能裁判长:吴有凯、林国忠
全能裁判员:李怀闽(负责男子全能)、林国忠(兼);阮秋蓉(负责女子全能)、吴有凯(兼);志愿者2人(负责进出场引导工作)
(三)工作方法
(四)注意事项
全能裁判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1,无权干预各单项比赛的具体裁判工作;2,对比赛进程有裁决权;3,经常要站在运动员的立场上与其他裁判员联系,保证规则中规定的运动员的权利不被忽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全能裁判必须注意:三个阶段;四个联系;三点要求。第一,三个阶段:检录退场按事先确定的路线进出场地。对各阶段工作的任务、方法熟悉、明了。
赛前工作:
1.认真学习规则,钻研裁判法;
2.准备、清点用具;(查分表、计算器)
3,确定每一单元的检录时间;
4.联系运动员休息室;
5,确定每单元进场和换项的路线;
6.与径赛、田赛裁判长联系协调工作;
7.与竞赛编排记录组联系,领取各种表格。
赛中工作:
1.每项比赛一结束,立刻核对成绩,排定名次。
2.遇有破记录,要及时请裁判长签字(附上所有有关信息)。
3.尽快交编排记录组。
4、做好四个联系:1,注意与运动员的联系;2.与裁判长的联系;带运动员到休息室监督比赛进程,协助工作取回成绩单(裁判长签字风速信息)3,与编排记录组的联系;4.与各单项裁判的联系。
5、三点要求:l,计算成绩快速准确;2,为运动员提供允许的、及时的帮助;3.不喧宾夺主。运动员始终是场上的主角,裁判员既要保证规则的执行,又不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