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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亚伯兰立约的仪式57((创十五7-21)

(2019-01-24 19:20:26)
分类: 查经系列-创世纪

 

立约的内容与仪式(创十五7-21)


通过与上帝的对话,亚伯兰在儿孙后代的问题上,终于确信了上帝的应许。但是,对于土地的应许,亚伯兰仍然心存疑虑。上帝知道人内心的思想。为打消亚伯兰的疑虑,上帝再次告诉亚伯兰:他现在所居住的土地将会成为他的产业。有了之前与上帝对话的经历,这一次亚伯兰更为大胆了些,他问:“主耶和华啊,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意思是要向上帝要一个凭据。上帝是体贴人心的。为坚固亚伯兰在此事上的信心,上帝要与亚伯兰举行一个立约仪式。上帝与人交流时,总是使用人所熟悉的、能够明白的语言和方式。因此,上帝让亚伯兰按照当时近东地区常用的立约仪式来准备物品。这种立约仪式是把动物劈成两半,相对摆列,通常立约的双方都要从中间的血路走过,表示双方都受约的束缚,如若违约,将如那些动物一样被劈为两半。上帝与人履行这样的立约仪式,让我们看到了上帝出人意料的谦卑。

在这里,看到了上帝的公义——在这片应许给亚伯兰后代为业的土地上,当时住着十个民族的人,只因亚摩利一族的罪尚未达到被毁灭的程度,上帝就不毁灭他们;我们也看到上帝言出必行——上帝曾对亚伯兰说:“为你祝福的,我必赐福与他。”(《创世纪》12:3)亚摩利人亚乃、以实各和幔利曾帮助亚伯兰与敌人争战,上帝就使他们能够在这片土地上继续生活;我们还看到上帝对人的怜悯——这些未来之事,上帝本不需告诉亚伯兰,更不必向他解释。然而,上帝预先把这些事都告诉了亚伯兰。接着上帝清楚地告诉亚伯兰应许之地的范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埃及河,又称埃及小河,位于迦南地的南端与埃及交界处,也即今以色列与埃及交界附近,伯拉大河即幼发拉底河。这一应许之地的范围包括如今的以色列、以及巴勒斯坦、黎巴嫩、约旦和叙利亚这四个国家的部分地区。这一约定,在所罗门做以色列国王的时代,得以完全成就。


【创十五7】耶和华又对他说:我是耶和华,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

   “我是耶和华,”表明神的所是,‘耶和华’意即‘我就是那我是’;人需要甚么,他就是甚么,惟他能应付人一切的需要。

“曾领你出了迦勒底的吾珥,”表明神的所作;亚伯兰今天的身分和地位,乃是出于神的作为。

“为要将这地赐你为业,”表明神的心意;神呼召他从拜偶像之地出来,目的是要赐迦南地给他为产业。

将这地赐你为业上帝第三次向亞伯兰保证说他将要拥有迦南全地(见创十二7;十三14,15)。但他的状况从他最初进入迦南以来却丝毫没有任何的改变。上帝时时地重复着这一应许。亞伯兰虽然从未见到任何应许实现的征兆却全然接受了。他从美索不达米亚来到这里,一直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流浪者,而且没有孩子。他的心中自然会产生许多的疑问(引起下文)。

 【创十五8】“亚伯兰说:‘主耶和华阿,我怎能知道必得这地为业呢?’”

他这话的意思是要知道怎样能够必得这地为业。这不是试探神,也不是对神没有信心,而是求神给他一个证据。神并未责备他不该有此一问;有时因着人的软弱,神容许人知道神应许的证据(士六173640)。

(这个向上帝讨凭据的行为可以与基甸(士六17,3640)和以西结(王下廿8)的请求相比。亞伯兰的提问并不是一种不信或怀疑的表现,而是表达了发自内心的对上帝应许之应验的渴望。后来,撒迦利亚出于不信而向上帝讨了一个凭据(路一18,20),而玛利亚却怀着信心向天使提出了一个类似的疑问,谦卑地渴求得到进一步的确据(路一34,35)。上帝是鉴察人心并给予相应的答复的,他承认了其忠心仆人亞伯兰想要寻求信心之充分确据的权利。)

 【创十五9】他说:你为我取一只三年的母牛,一只三年的母山羊,一只三年的公绵羊,一只斑鸠,一只雏鸽。

“三年,”表示少壮、青春。后来以色列人向神所献的祭物,便是以这五样动物──牛、山羊、绵羊、斑鸠、鸽──为主(参利未记一至五章)。(四蹄动物应是“三年”的要求特别说明它们应是成年动物。)

“斑鸠...雏鸽,”是供力量不够的人献祭之用(利五7

上帝屈尊以一种古人所惯用的形式和亞伯兰庄严地立约。“立约”一词(第18节)的意思就是“切”一个约,它来源于这里所描述的做法。亞伯兰蒙指示要使用的动物正是摩西后来定为祭牲的动物(见出廿九15;民十五27;十九2;申廿一3;利一14)。

【创十五10】“亚伯兰就取了这些来,每样劈开分成两半,一半对着一半的摆列,只有鸟没有劈开。”

古时双方立约时,将动物切成两半,分开对立,然后当事人双方都从中间走过,以应许他们必履行此约(耶卅四1819);此项礼仪暗示立约者若不守约,将会如此被分尸。

“劈开分成两半,”就是从头到尾劈开,这两半代表立约者的双方。(“每样劈开分成两半,”预表基督十字架的死。)

“一半对着一半的摆列”预表陈列十字架的死(林前十一26)藉此见证我们也得与基督同死(加二20)。“只有鸟没有劈开,”可能因为鸟太小(利一17)。(预表基督复活的生命,使我们能翱翔于属天的境界,同他过属天的生活。)

(三种动物都被宰杀分割,分开的两半彼此相对摆放,每对中间都留有一个空隙。鸟类也被宰杀但没有被分割。一只可能放在一边,而另一只放在另一边。立约的人要在劈开的祭牲中间走过去,象征性地发誓永远顺从如此庄严立定之盟约的各项条款。祭牲的生命象征了那些参与立约之人的生命。这种做法延续了数世纪之久,因为我们看到人们在耶利米的时代仍在沿用这种做法(耶卅四18,19)。)


【创十五11】有鸷鸟下来落在那死畜的肉上,亞伯兰就把它吓飞了。

  鸷鸟”是指性情凶猛的鸟如:鹰、鵰等肉食鸟类。

这是一个真实的情况,而不只是一种异象或异梦。亞伯兰需要驱散叼食尸体的鸷鸟说明他完成上帝指令的真实性。在东方如果不予制止,动物刚一死去秃鹫和其他鸟类就会立刻开始食用尸体,通常只需几分钟的时间就会将骨头剔得干干净净。(亞伯兰是否从被劈开的祭牲中间行走,不是很清楚,在17节有出现,亞伯兰一直觉得有职责保护那些尸体不被撕碎和吞吃)

 

【创十五12】“日头正落的时候,亚伯兰沉沉的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

沉沉地睡了圣经没有说明亞伯兰的睡眠是因白日劳作而疲乏的结果,还是由上帝引导的睡眠。译为“沉沉地睡了”的希伯来词也被用在创二21节中,指上帝在造夏娃时使亚当所处的睡眠状态。

大黑暗圣经并未说明落在亞伯兰身上的这种恐怖是什么意思。这可能是上帝所安排为要使他深刻地感受到其后裔所要遭遇的苦难。

惊人的大黑暗是甚么?  (创十五12 17)

 这是当日头正落,亞伯兰沉沉睡了的时候,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据圣经注释家说,这种惊人的大黑暗与日落天黑时冒烟的火炉(十五12 17),同是预表以色列人将要受的大苦难。如后来他们寄居别人之地埃及国的歌珊地,服事那国,作人的奴仆,受尽了许多虐待和逼迫,他们被苦待了四百三十年(创十五13,出一825,五623,十二40,参四三题)。但这冒烟的炉与烧着的火把(创十五 17),同时代表神的公义和怜悯。预表以色列人,并要蒙恩得救,平安和胜利。(创十五14 15,申四20,耶十一4,出十九 18,廿四 17,王上十一 36)。──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创十五13】“耶和华对亚伯兰说:‘你要的确知道,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又服事那地的人,那地的人要苦待他们四百年;”

“你的后裔必寄居别人的地,”就是以色列人下埃及。

“又服事那地的人,”替法老王烧砖造积货城(出一814)。

“四百年,”系一个约数;以色列人在埃及共住了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四百年,”是四乘十再乘十,象征属地的完满,意指神认为满足的时候(加四4;弗一10)。( 四百年有不同的解释16四百年(13节)是个概数,与四代(16节)并没有冲突,因为代(do^r)可以意为「一生的年日」219。在列祖时代,一百年是一生的保守估计。出埃及记十二40指这段时期为四百三十年。──《丁道尔圣经注释》    以色列人住在埃及是有四百三十年(出十二40)与这里的四百年并不矛盾,他们在四百三十年中,三十年是很平安的。只受苦待四百年。)

要的确知道这异梦(也可能是异象)向亞伯兰解释了先前向他所发出的应许。新的信息说明迦南是不可能在近期内被占有的。但应许的确定性却是用希伯来语最强调的形式表达出来的。亞伯兰可能曾经多次猜想他要在应许之地作客旅多长时间呢,他怎么可能实现上帝的应许呢?。这一启示明确切肯定他一生都将流浪,就象他尚未出生的四代后裔一样。他们所寄居之地没有在异象中提及,但后来的事实证明它包括了迦南和埃及。在亞伯兰和以撒的时代,迦南在经济上倚赖埃及。而在雅各和约瑟的时代,迦南在政治上也同样倚赖于希克索斯王朝统治下的埃及。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什么圣经将这两地包含在单数的“那地”之中。

【创十五14】并且他们所要服事的那国,我要惩罚,后来他们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

 那国预言未启示国家的名称,但却指向了埃及遭灾的时代(见出六6)。

必带着许多财物从那里出来后来希伯来人神奇地摆脱奴役,携带的无数的财物出来,从而显著地应验了这一应许(出十二36)。

后来一如这个预言所说,神藉摩西降十灾惩罚埃及,并于出埃及时,把埃及人的金银财物也拿走了(出十一23;十二3536),并且这些金银财物,日后可能也被用来建造会幕(出廿五3)。


【创十五15】但你要享大寿数,平平安安地归到你列祖那里,被人埋葬。
 归到你列祖那里大多数圣经注释家认为这节经文指灵魂不死并脱离肉体存在于已故灵魂的安息之所。这种解释忽视了希伯来文的一种常见的修辞手法,把比喻当真。“归到”某人的列祖那里(创十五15),“聚集到”某人的本民(创廿五8,17)或列祖那里(士二10),以及与某人的列祖同睡(王下十35)都是常见的希伯来委婉言,意思就是“死”。用这些表达方式推论灵魂脱离身体不死,就是肯定圣经在其他地方所特别否定的观点(如见诗一百四十六4;传九5,6等)。亞伯兰最终要去世,只有等到历代的英雄得到他们信心的赏赐时,才能够获得所应许他的(见来十一10,13,39,40;帖前四16,17;太十六27;西三3,4)。

被人埋葬这里强调上面刚刚表达的观点,没有应许亞伯兰说他的灵魂会飞到天上或其他什么地方去。他要象他的祖先一样被人埋葬。他们都在坟墓里安息着;亞伯兰将归到他们那里去。尽管如此,上帝仍保证他平安高寿。亞伯兰共活了175岁(创廿五7,8)。

【创十五16】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因为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

 亚摩利人因敬拜多神及偶像,焚烧儿女为祭,占卜、行邪术等,为耶和华神所憎恶(申十八912(亚摩利人代表迦南诸族,预表肉体、旧人;当亚摩利人的罪孽满盈的时候,也就是神的审判临到我们的肉体的时候。)

  “亚摩利人的罪孽,还没有满盈,”亚摩利人代表整个迦南地的土著居民。这话说出神是公义的,必要刑罚人的罪孽,但神也是恩慈的,他容忍等待世人悔改回转,直至日期满足,才对不肯悔改的人施行审判。

到了第四代若那些将13节的四百年当作希伯来人在埃及的实际时间的圣经注释家,在这里遇到了一个极大的难题。他们必须假设这四代人每代平均是一百年。这是与现有的证据相矛盾。其实13节所说的四百年是指着从亞伯兰到出埃及的时期说的(见13节注释),而且以色列人在埃及居住的实际时间只有215年。这种推算与实际情况是没有矛盾的。迦勒是从犹大下来的第四代(代上二35,18),而摩西是从利未下来的第四代(出六1620)。根据创十五13,16节来确定各“代”的时间长度是不合理的,其结果会令人误解。但这可以确定的,就是一“代”或一群人进入了埃及,两代人在那里居住,第四代人从那里又出来了。

   到了第四代,他们必回到此地。第四代是意即以色列人在埃及为奴,到了第四代的时候,就要出来。这个后来照字面实实在在的应验了。看出埃及记六章十六至二十节:利未第一代(16节),哥辖第二代(16节),暗兰第三代(18节),亚伦、摩西第四代(20节)。就是在亚伦、摩西的时候,以色列人离开埃及,归回迦南。 《圣经问答》

【创十五17】“日落天黑,不料有冒烟的炉,并烧着的火把,从那些肉块中经过。”

 “这里“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表示上帝位格(位格即存在和显现的形式)的降临。也相当于后来的‘云柱’和‘火柱’(出十三21,象征神的临在;这是表示‘神’独自经过肉块中间,他单方面承诺要履行所立的约,负起全部的责任。

为什么使用“上帝位格的降临”,而不使用“上帝降临”来描述这一场景?因为上帝无需降临到一个地方,他是无处不在的,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我们平时感受不到上帝的存在,只是因为他没有显明出来。而在此时与亚伯兰立约的地方,上帝以“冒烟的炉”和“烧着的火把”在肉块中自行行走的方式,显现出了他的存在,因此我们称此场景为“上帝位格的降临”。 因为这一有关土地的约,是上帝单方面的赐予,所以上帝没有要求亚伯兰从肉块之间走过,而是只有上帝一方经过肉块。

 【创十五18-21】“当那日,耶和华与亚伯兰立约,说:‘我已赐给你的后裔,从埃及河直到伯拉大河之地;”“就是基尼人、基尼洗人、甲摩尼人、”“赫人、比利洗人、利乏音人、”“亚摩利人、迦南人、革迦撒人、耶布斯人之地。’”

  “立约”割切了约,劈开了约。

  “我已赐给,”表示此约已经成立;先前神说‘要...赐’(参7节),但此时神已从肉块中经过,神所承诺的,他必要信守;到了所罗门时代,这个应许终于应验了(王上四2124;代下九26)。(上帝在此再次确认了关于拥有迦南地的应许。首次表明应许之地准确的地理范围。实际上惟有大卫作王时,国界达到了18节的疆土,不过那也只是隶属于他的帝国而已,并未成为以色列人的家园。(见王上四21;代下九26)。由此可见,这块地当时为极不同的各族居住,这一事实从同一时代的其他资料可得着证实。亚伯兰所以能知道必得迦南地为业,是因神亲自经过祭物,以他的信实向他保证。)

  从埃及河到伯拉大河之地: 大概是指尼罗河而言,若然,本句的意思则是说,从埃及国到亚述国之境地(参耶二18),但也有人以为是指迦南和埃及国界上,流入地中海的那条小河(民卅囚5,书十五447)。当初神与亚伯拉罕立约时,神把所指的一切地方,应许赐给他的后裔,将来必要得着(出廿三31,书廿一4445),

全地包括十族之民,这里所列举的十个民族并不包括所有的迦南人,十’这数目在圣经里代表‘完全’,所以这里的这个数字可能象征着普遍性。


十种民族

1.基尼人:(19),是一种游牧民族,故此与别族相连,其一部于亚伯拉罕时,居于迦南或附近之地,又一部居于米甸,如摩西的岳父是基尼族人,又是米甸的祭司(士一16,四11,出三1,十八1)。当扫罗的朝代,在亚玛力人中间(参62题),也有基尼人(撒上十五6)。在大卫朝代,基尼人与犹大南方之人相连(撒上廿七10)。(基尼人居住在巴勒斯坦西南部的山区,亚玛力人的附近(民廿四20,21;撒上十五6)。他们的起源不详。在某一时期,他们曾与米甸人通婚,因为摩西的内兄何巴既被称为基尼人(士一16;四11)又被称为米甸人(民十29)。他们可能是米甸人的一个旁支。)

2. 基尼洗人--(19),其祖先为基纳斯Kenaz,犹大支派迦勒的父亲耶孚尼,是属于这族的人,圣经上说,希伯仑作了迦勒的产业,因为他专心跟从耶和华以色列的神(书十四614,民卅二12)。(尚未被认定。有人认为他们是以扫的孙子基纳斯的后代(创卅六15)。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么他们在这里被当作一个民族而被提及就必将成为一个预言,因为亞伯兰的孙子以扫这时还没有出生呢。这种观点很难令人接受。)

3.甲摩尼人--(19),意思是东方人,为腓尼基之一族,曾一度属于赫人,在米甸之北方,圣经别处没有提到这些人。

4.赫人--(20),就是迦南次子赫的后裔(创十15,参13题),他们在犹大山地靠近希伯仑居住(参19题),后来却成了最强盛的一族,其地域扩展自巴勒斯坦北部,以至伯拉大河(书一4,结十六3,王上十29,王下七6)。

5.比利洗人--(20),意思是乡下人、粗野人,他们多与迦南人连称,为居住巴勒斯坦南部山地的一族人,曾被犹大和西缅二支派的人逐出。以法莲支派的人,后来住在此地(十五20,十三7,卅四30,士一4,尼九8)。

6.利乏音人--(20),就是身量高大的土人(申二1011),其地为耶路撒冷西南边的一谷,四面环山,在犹大与便雅悯两支派交界的地方(书十五8,十八16)。巴珊王噩也是利乏音人(申三11)。大卫与非利士人常在这地方发生战争(撒下五18,廿三13,代上十一15,十四13)。

7.亚摩利人--(21),指巴勒斯坦普通之居民而言,亦即迦南之别名。在亚伯拉罕时,为亚西亚地区中有势力之民族(创十16,参13题)。

8.迦南人--(21),这名称在此处有其特定的意思,系指迦南南方的一族人,亦有总括为约但河西的人(十19,参11题)。

9.革迦撒人-(21),为迦南后裔的一族(十16),这些人多是和迦南同列(申七1,书三11,廿四11,尼九8),有人以为他们住在加利利海以东地区;但犹太史家约瑟夫说,当时的人不知道这族人的事。

10耶布斯人--(21),亦为迦南后裔的一族(十16,参13题),此名常被列在各族之名的末后,也许是因为他们人数少的缘故。由于他们胜了耶路撒冷(十四18),就以那城为自己的京都,所以耶路撒冷就称为耶布斯(书十五863,十八1628,士十九1011)。在主前一四年,特亚玛拿碑中,已列有耶路撒冷之名。以上所提十族,后来摩西和约书亚数点以色列人的时候,所要赶出七族的国民中,即含有这其中之六族,另有希未人一族在内(申七1,书三1011,创十17),约书亚记将这些人总括为亚摩利人和迦南人(书五1)。 李道生《旧约圣经问题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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