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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殷周金文“蔑历”的语法结构和意义

(2014-03-04 12: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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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载《长江学术》2013年第4期  作者   张延俊

 

内容摘要:殷商西周金文中的“蔑历”基本用于被动式,在主动式中则一般为“蔑某历”。“蔑某历”的语法结构是“VP·间接宾语·直接宾语”,而“蔑历”的语法结构是“VP·直接宾语”。“蔑”跟“赐”、“赏”的用法类似,意思是“赏赐”。“历”是一个名词,只能在句中充任宾语,它由“厤”、“甘”二字组成,意思是“佳肴”。因此,“蔑历”的意思就是“赏赐佳肴”。

 

殷商西周金文中有“蔑”、“历”二字。从造字法上看,“蔑”字原是由上“蔑”下“禾”组成,属形声字(“蔑”为声符),“历”字原是由上“厤”下“甘”组成,属会意兼形声字(读若“函”)。在金文中,“蔑”、“历”二字有时组合成“蔑历”,有时组合成“蔑某历”。对于“蔑历”的语法结构及意义,学术界的看法比较分歧。唐兰先生(1995)写道:“金文中最常见的‘蔑历’一语,作过解释的或写过文章的已经很多了。于省吾写过《释蔑历》一文,引有十五家,连他本人就有十六家,也还有遗漏。众说纷纭,莫衷一是。”[1]由此可见一斑。

管燮初先生(1981)写道:“前辈学者对‘蔑历’的训解分歧很大,有‘黾勉,不厌,免函,阅历,厉翼’等十多种说法,尚无定论。《两周金文辞大系》释:‘免蔑’(免盘)殆谓‘免勉力’之意,‘蔑’假为‘勉’。今从‘蔑’为‘勉力’,‘历’读若‘函’之说。‘蔑历’盖动补结构,‘历’是‘蔑’的补语,表示结果,‘蔑历’即‘嘉勉’的意思。‘蔑历’构成谓语时可以带宾语,例如‘王蔑段历’——‘王嘉勉段’。”[2]由此可见,在对“蔑历”的理解上,目前已有四种看法:(1)“蔑历”为连绵词,相当于“黾勉”。(2)“蔑历”为动宾短语,意思是“夸张……所积之功”。(3)“蔑历”为并列短语,意思是“勉励和嘉奖”。(4)“蔑历”为“动结式”,意思是“嘉勉”。

这四种看法,在本文看来都存在一定问题:

第一种看法,即把“蔑历”视为连绵词,理解为“黾勉”,显然不妥,因为在多数情况下并不是“蔑”、“历”二字连在一起,而是以“蔑某历”的形式出现的,即“蔑历”之间还有一个名词性成分。

第二种看法,把“蔑历”视为动宾结构倒没有什么问题,将其意义解释为“夸张……所积之功”则没有任何根据。

第三种看法,把“蔑历”视为并列结构,解释为“勉励和嘉奖”,也是存在明显问题的。如果“蔑历”是并列结构,那么在当时汉语双音词尚未开始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常例,就应该有相应的换位形式——*“历蔑某”或*“历某蔑”的结构形式,而实际上却没有。在我们所见到的所有相关用例中,“历”字都不带宾语,都不单独做谓语,而只在句中充任宾语。换句话说,将“历”视为一个表示“嘉奖”的动词,这是不符合语言实际的。再说,“蔑历”这个行为,仅限于庆功场合,在这种场合,“勉励”或“动员”也不是必须的程序。

最后,将“蔑历”视为“动结式”,有悖于汉语语法发展的历史过程。了解汉语语法史的人都知道,殷商西周时期距离“动结式”产生的时间还有不短的距离。而且,将“蔑历”视为“动结式”,在意义上也是难以讲通的。

我们认为,“蔑”是一个“授予”义三价动词,可以带“直接宾语”(也称远宾语或受事宾语)和“间接宾语”(也称近宾语或对象宾语)双宾语。“蔑历”属于“谓语·直接宾语”结构,基本用于被动式。偶尔也用于主动式,但只限于后带“于·间接宾语”的情况,如《保卣》“王……蔑历于保”(意为“大王……赐历给保”),主语“王”是谓语“蔑”的施事,句子属主动式。

在远古汉语中,“给予”义动词的语法功能,与现代汉语没有什么不同,一般也带双宾语。至于其具体的组合模式,则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四种:

其一为“(施事成分)·VP·间接宾语·直接宾语”。这是最一般的格式。例如:

伯姜易从贝卅朋。(意为“伯姜赐给从三十朋贝”,《从鼎》)

王赏作册大白马。(意为“王赏给作册大白马”,《作册大方鼎》)

其二为“(施事成分)·VP·直接宾语·于·间接宾语”。也就是将间接宾语放在最后,用“于”字引导。严格地说,带上“于”字后,“间接宾语”就不宜再称为宾语,而应称为补语。但此处根据它与真正“间接宾语”具有相同语义性质的情况以及双宾语的研究习惯,仍将其称为宾语。这种格式的用例很少,如:

王……令龚扬馈大则(采地)于段。(意为“龚扬把大则这块采地给予段”,《段簋》)

王降征令于大保。(意为“大王给大保下达征令”,《大保簋》)

这种格式也可以省掉“于”而成为“VP·直接宾语·间接宾语”式,例如:

越人饰美女八人,纳之太宰嚭。(意为“把她们交给太宰嚭”,《国语·越语上》

献玉斗范增。(意为“把玉斗献给范增”,《汉书·高帝纪》)

这种省略式现在仅可在粤语等南部方言中见到。

其三为“受事主语·VP·直接宾语”。就是省略施事主语,将“间接宾语”放在句首作为“受事主语”。例如:

何赐贝卅朋。(意为“何被赏赐三十朋贝”,《何尊》)

小臣速……赐贝。(意为“小臣速……被赐予宝贝”,《小臣速簋》)

其四为“受事主语·VP·直接宾语·于·施事成分”。这个格式是格式三的基础上后加“施事成分”组合而成。例如:

龚姒赐赏贝于司。(意为“龚姒被上司赏赐宝贝”,《龚姒方鼎》)

叔牝赐贝于王姒。(意为“叔牝被王姒赏赐宝贝”,《叔牝方彝》)

以上四种主要格式,前二种属主动式,后二种属被动式。图示如下:

格式一:“(施事主语)·VP·间接宾语·直接宾语”(主动式)

格式二:“(施事主语)·VP·直接宾语·于·间接宾语”的格式(主动式)

格式三:“(受事主语)·VP·直接宾语”(被动式)

格式四:“(受事主语)·VP·直接宾语·于·施事成分”的格式(被动式)

在殷周金文中,“蔑”也有类似于“赏”、“赐”等的用法。根据《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在目前所见的殷商西周金文中,此类动词“蔑”字约有30余例,其中用于主动式的约有20余例[3]。主动式中,用于“格式一”的占绝对多数,约有20,如:

伯雍父来自胡,蔑彔历,赐赤金。(“蔑彔历”意为“赏给彔历食”,《彔作辛公簋》)

伯屖父蔑御事兢历,赏金。(意为“伯屖父赏给御事兢历食”,《御事兢簋》)

王在郑,蔑大历。(“蔑大历”意为“赏给大历食”,《大簋》)

王蔑友历,赐牛三。(意为“大王赏给友历食”,《友簋》)

王蔑段历。(意为“王赏给段历食”,《段簋》)

王蔑敔历,使尹氏授犛敔珪瓒。(意为“大王赏给敔历食”,《敔簋》)

丁巳,王蔑庚嬴历,赐爵、璋,贝十朋。(意为“大王赏给庚嬴历食”,《庚嬴鼎》)

伯雍父蔑彔历,赐贝十朋。(意为“伯雍父赏给彔历食”,《彔 卣》)

王蔑庚嬴历,赐贝十朋……。(意为“大赏给庚嬴历食”,《庚嬴卣》)

公蔑繁历,赐宗彝一 ,车、马两。(意为“公赏给繁历食”,《繁卣》)

君蔑尹姞历,玉五品,马三匹。(意为“君赏给尹姞历食”,《尹姞鬲》)

用于“格式二”的只有一两例,包括1个省略了“于·间接宾语”的用例,如:

王……蔑历于保,赐宾。(“蔑历于保”意为“赏给保历食 ,《保卣》)

王用弗忘圣人之后,多蔑历,赐休。(“多蔑历”意为“赏给很多历食”,《师望鼎》)

用于被动式的有10余例,基本属于“格式三”。例如:

小臣速蔑历,眔赐贝。(意为“小臣速被赏给历食”,《小臣速簋》)   

俞其蔑历。(意为“俞被赏给历食”,《师俞簋盖》)

趩蔑历意为“趩被赏给历食”,《趩觯》

次蔑历,赐马,赐裘。意为“次被赏给历食”,《次卣》)

从师雍父戍于古师,蔑历,易贝卅锊。(“蔑历”意为“(稽)被赏给历食”,《稽卣》)

伯屖父皇兢各于官,兢蔑历,赏兢璋。(“兢蔑历”意为“兢被赏给历食”,《兢卣》)

长囟蔑历。(意为“长囟被赏给历食”,《长囟盉》)

鲜蔑历。(意为“鲜被赏给历食”,《鲜盘》)

师遽蔑历,侑。(意为“鲜被赏给历食”,《师遽彝》

属于“格式四”的用例极少,其中有的结构完整,有的存在省略,例如:

屯蔑历于■。(意为“屯被■赏给历食”,《屯鼎》)

蔑历伯大师,不自诈。(意为“ 被伯大师赏给历食”,《师 鼎》)

从以上的考察中不难看出,殷商西周金文中的“蔑”就是一个跟“赐”、“赏”等用法基本相同的“给予”义类动词。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殷商西周金文中,“蔑”还有一两个不带“直接宾语”的用例:

免蔑。(意为“免被赏给(历食)”,《免盘》)

穆王蔑长甶。(意为“穆王赏给长甶(历食)”,《长甶盉》)

为什么“蔑”的“直接宾语”会省略?我们认为,这与“蔑”本身的特点有关。“蔑”尽管也是一个“给予”义动词,但是它跟其他“给予”义动词却有不尽相同之处,即其他“给予”义动词(如“赐”)的“间接宾语”所涵盖的事物范围非常广泛,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而“蔑”字却不同,它的“受事”仅限于“历”,范围极窄,对象单一,即使省略也不会给读者的阅读理解造成任何障碍。

现在来谈谈短语“蔑历”的意义问题。“蔑”作为一个“给予”义动词,全部使用于主体为君主或重臣的场合,与“赐”、“赏”的情况类似,因此应理解为“赏赐”。“历”字本为上“厤”下“甘”,该字在《说文解字》里有收录,被解释为“从甘厤。厤者,調也”。“从甘厤。厤者,調也”,用现在的话说就是经过精心调制的可口“佳肴”。因此,“蔑历”二字的意思也就是“赏赐佳肴”。

综上所述,殷商西周金文中的“蔑历”基本用于被动式,不同于主动式中的“蔑某历”。“蔑某历”的语法结构是“VP·间接宾语·直接宾语”,“蔑历”的语法结构是“VP·直接宾语”。“蔑”跟“赐”、“赏”的用法类似,意思是“赏赐”。“历”字是一个名词,只能在句中充任宾语,它由“”、“甘”二字组成,意思是“佳肴”。“蔑历”的意思是“赏赐佳肴”。



[1]唐兰:《“蔑历”新诂》,《唐兰先生金文论集》,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5年版,第224页。

[2]管燮初:《西周金文语法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63页。

[3] 参见华东师大中国文字研究与应用中心编《金文引得》(殷商西周卷),南宁:广西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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