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
(2016-06-03 16:09:04)分类: 本级文件 |
十教字[2016]29号
关于做好2015-2016学年中等职业学校
“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的
通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国家、省《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等文件要求,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开展2015—2016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具有正式学籍的中职学历教育在校学生及在岗教师。
二、评选条件
1、先进班集体: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具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组织开展班级系列德育活动和志愿者活动。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在学校文明安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全体同学能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个人卫生环境,班级文明养成在全校起示范带动作用。
2、优秀学生社团:社团必须在学校成立一年以上,有一定规模,充满活力,在校园内外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社团内部有完整的机构设置,有健全的管理制度。社团有固定的指导老师并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积极指导学生社团的管理与活动开展工作。社团定期组织各项积极向上、文明健康的主题活动及开展社团会员培训。各项主题活动构思新颖,富有专业特色,体现学校办学理念。
3、优秀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中专生学生守则》、《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一日常规(试行)》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热爱学习、善于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文化科技活动,且每学年均完成规定学时。有较强运用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的精神,在文明风采大赛、技能大赛及各级各类主题活动、演讲比赛、体育竞赛等方面有较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良好的心理素质,在各级技能大赛中获奖、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达到优等。曾获得学校“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4、优秀学生干部:思想作风正派,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在校期间,曾获得学校“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荣誉称号。积极履行学生干部的职责、义务,主动配合老师做好各项学生管理工作,坚持原则,大胆管理。及时反映同学在日常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学生干部在学校职能管理部门与同学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到遵守纪律的表率作用,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作斗争。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好学、有进取精神,学习成绩良好,凡有一门非统考课程不及格者,或受学校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以上者,均不能参加评选优秀学生干部。
5、优秀班主任:热爱班主任工作,在学校年度考核为优秀。所带班级具有积极向上、互助友爱、团结奋进、遵纪守法、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积极组织班集体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认真指导班级团组织建设和活动,充分发挥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积极开展家访,在学生家庭、学校、社区沟通合作方面成绩显著。注重加强顶岗实习阶段的学生德育与管理工作。在控辍保学方面成绩显著,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竞赛且成绩优异,所带班级对口升学上线人数多、升学率(就业率)高。所带班级是一个积极向上、勤奋好学、团结互助、遵纪守法的和谐集体。
6、优秀德育工作者:在教学一线从事学生德育工作,有正确的学生观和教育观。具有良好的师德,有较强的德育工作能力和较丰富的德育工作经验。积极推进学校德育工作改革创新,积极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各种文体活动和主题教育活动。注重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协调,在德育与学生管理工作中注重创新,成绩显著。获得过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表彰奖励名额分配
获得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社团的,颁发荣誉证书,由所在学校按照不低于本校一等奖奖学金的经费予以奖励,并在毕业时享受本校优秀毕业生待遇;获得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将颁发荣誉证书,由学校给予一定奖励(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评选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学校要细化评选操作方案,分管领导负责,学生科、团委、教务科共同组织实施,做到评选条件、评选过程、评选结果公开,确保评选质量,以评选表彰活动推动学校德育工作。
2、各学校必须将择优推荐的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候选名单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一周,接受全体师生监督。
3、推荐为先进班集体的填写《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推荐为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填写《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推荐为优秀学生社团的填写《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推荐表》(附件4),推荐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的填写《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登记表》(附件5),所有材料以书面方式一式两份(加盖公章)上报,学校意见栏注明公示等情况。
4、请学校将登记表、推荐表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职成教科;并推荐上报受表彰学生、老师的先进典型事迹材料(3000字)1—2份。联 系 人:李二霞,联系电话:8489528 电子邮箱:syzcjk@163.com。
附件:
1.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
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2.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先进班集体推荐表
3.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4.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学生社团推荐表
5.十堰市中等职业学校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