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征订和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1-04-12 11: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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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本级文件 |
十教字[2011]21号
十堰市教育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教材征订和
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若干意见》(教职成[2008]8号)关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保证教学资源基本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新教材的使用和管理工作,确保新一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国家规划新教材是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相应课程教学的基本教材,具有很强的政策性、科学性。各县市区教育局、各中职学校要充分认识教材选定工作的重要性,统一组织征订并敦促教师运用新教材开展教学活动,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市教育局成立中职教材用书领导小组,副局长戴静任组长,乔星明、岑红鹰、陈汉芝为成员。各地各校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制定教材征订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专管人员,落实责任,确保我市中职国家规划教材选用工作顺利实施。
二、统一渠道,确保质量。为便于对全市中职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检测和评价,从2011年秋季起,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课、文化基础课统一使用国家规划教材,专业课教材按照教育部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重点建设专业指导方案》等有关文件要求,实行一纲多本,由学校遴选征订。德育课、文化基础课推荐选用中国教育出版传媒集团(原高等教育出版社和语文出版社)出版的国家规划新教材,同时由其提供数字化教学资源和相关培训服务。未经批准和审定的校本教材、自编教材,禁止使用。
三、规范程序,严肃纪律。各中职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指定的教材选用目录做好中职教学用书教材征订使用工作,具体由省新华书店集团十堰分公司负责组织教材,各中职学校要安排专人与新华书店搞好对接,及时统计上报今年秋季教材订单,确保开学之前到书。各学校要按国家和省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新一轮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开齐开全课程,落实课时计划。市教育局将把打击劣质、盗版教学用书作为整顿教育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工作来抓,对各中职学校教学用书征订及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我市中职学校常规教学工作督导评估之中,同时严肃查处有关违规违纪行为。
国家规划教材选用目录另行下发。
十堰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教材
十堰市教育局办公室
共印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