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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辨法三人组》:深度决定一切

(2012-02-27 11:4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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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辨法三人组》:深度决定一切

 

法的根在社会,法的归宿也在社会。中国法制类节目发展到今天,缺的不是案子,也不是评论,而是现场与真相背后的发人深省。

文 聂薇

新年伊始,不少观众发现,擅长娱乐的湖南卫视开始“改头换面”,《新闻当事人》、《新闻公开课》、《辨法三人组》、《平民英雄》等多档新闻、法制类节目以严谨正气的形象全新亮相。一个月不到,就受到了国家广电总局的褒奖。

这一华丽的转身,出乎大众意料,效果也不同寻常。不少观众通过微博、论坛表示,新节目的形态清晰、制作精良,注重创意,体现了文化品位和审美格调,让人看到了湖南卫视转型升级的新面貌。

其实,早在去年8月,湖南卫视就已经开始考虑节目创新,而创新的方向是强化电视媒体作为主流媒介的声音。湖南卫视副总监、新闻发言人李浩表示,“新节目一方面将严格遵守新规,履行好作为公众媒体的社会责任;一方面及时调整节目类型,保持创新,突显‘新闻立台’的本质。”

看完这些节目,的确感觉不错。比起《平民英雄》、《变形计》的叙事风格,《辨法三人组》的理性色彩也是别有风味。张丹丹、余婧两位律政俏佳人与明星律师陈旭组成的“三人组”,给我们上演了一场“法”、“理”、“情”之间不一样的辨析。

回望一下,我国法制节目已经走过了20多个春秋。有调查显示,现在观众最受欢迎的电视节目除了新闻、综艺外,就是法制节目了。而理由就是,这类节目不仅让人获取法律知识,也给他们以精神体验。

为何会有精神体验?因为法制类节目永远与风险、危险等词相伴。拨开迷雾,探求真相,在一条条线索背后,是犯罪分子的残忍,是一失足而千古恨的悔恨,更是为贪欲所害的愚昧。正是这些点,吊足了观众的胃口,也抓牢了观众的心。

探求真相之心,人皆有之,法制节目热无可厚非。可近几年,某些法制节目盲目追求高收视而出现了一种倾向,就是“演”。为吸引观众眼球,不惜对一些恶性的情节,详细地加以描述或再现,让人倍感惊险刺激。

其实,中国法制类节目发展到今天,缺的不是案子,也不是评论,而是有深度的真实,是现场与真相背后的发人深省。不可否认,收视率是检验电视片成功与否的一个重要指标,但它也是套在电视人身上的紧箍咒。如果每看到一个选题,首先出现在脑海里的不是如何对人产生警示作用,而是有没有收视率,这不仅与法制节目的初衷相违背,也与时代主流相违背。

有人说,法制节目重在“普”、根在“法”、淡于“奇”、贵在“引”。“重在普”,不等于不要深度;“根在法”,不等于对事物的分析止于法而不追寻法后面的“理”,不等于不要探讨法律的渊源;“淡于奇”,不等于不要创新,安于平淡;“贵在引”,不等于板起脸孔说教。而要将四者融合,就必须对现今的节目进行创新。就如李浩说的,“既要紧贴当下最火热的话题,又要有制造话题的能力”。

或许有观众会发现,《辨法》节目在开始时,主持人总会念一段话——“身边发生的故事,实用的法理辨析”。“实用”两个字,就是《辨法》节目探寻的真谛。

法的根在社会,法的归宿也在社会,在讲好故事的同时,如何引导大众解决一些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才是法制节目的根本之处。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们看。看完之后,应该有所得。作为观众,当这些血淋淋的社会现状呈现在眼前,我们不该觉得刺激、享受,而是要沉下心来思考,反省,从这场生动的普法教育课中得到启迪。

永远都不要抱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因为,我们看到的故事,不止是别人的,很可能也是即将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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