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濛事件”说明了什么?
(2011-07-31 08: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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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濛体育运动速滑队杂谈 |
分类: 闲话教育 |
炮轰李琰、全运会赛场大骂其他队男队员、“丽江事件”直到最近的“青岛流血事件”,王濛作为我国短道速滑无可争议的一姐,可谓赛场内外都不愧风云人物。而其赛场外的举动,如果换作其他队员,按照目前我国运动员的管理体制,哪件事都足以让她离开国家队。但是,王濛仅在2002年冬奥会前因为违反归队时间和2007年亚冬会炮轰李琰受到过不太重的处罚。“青岛流血事件”的初步处理结果也就是对王濛这个已经因伤不能参加正常训练的队员进行停训而已。
国家短道速滑队这一系列事件的处理结果,让人觉得谁都没有太多的责任和错误,反正成绩在那儿。所以,不管白猫黑猫,反正现在能抓到老鼠就都是好猫!
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在这一系列中,谁也没错了。但显然,这是一个悖论!总有哪个方面出了问题才是。 我们不妨作这样的假设,如果在这一系列事件,王濛等队员没有大错,那么必定是我们的管理出了问题,当然,青岛事件后,国家体育总局冬训中心也是这么说的。但让人仍然不能明白的是,这个管理的问题到底出在哪儿?不能不引起我们沉思!
其实,我国各类国家级的体育运动项目管理有问题,远不只短道速滑队一家。金牌项目中的羽毛球队好像也曾曝出有问题,跳水队也曾有,田径项目有马家军事件,非强势项目中,以足球项目的问题最严重。也许其他项目的问题只是没有暴露出来而已。
暴露出来的问题有山头之争,在地方与中心之争,有运动员个人之争;有教练员粗野对待运动员的--篮球项目就曾曝过一系列问题,有运动员自我膨胀的--当然是取得了成绩的运动员不服“管教”了。
那么,“王濛事件”到底说明了什么?我们不妨做如下猜想:
一、确如“中心”所说,“一是素质教育缺失,政治素质、文化素质和专业素质在最近一段时期出现缺失;二是管理不严,管理上能迁就就迁就、能过就过、出现了是非不分的问题;三是不懂基本的法律法规。”
二、确如某些媒体人所说,我国体育运动的“奥运体制”与世界体育运动的整体趋势格格不入。一是青少年培养机制不健全,二是容易促涨少数优秀运动员的膨胀心态。
三、是不是应该鼓励金牌运动员建立自己的运动团队?至少网球运动员李娜已经给了我们很好的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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