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数学教学应符合儿童的认知规律
(2012-09-28 17: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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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
一、什么是儿童的认知规律
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这是一个不可逆的发展过程。
第一阶段是感知运动阶段。从出生到2岁,相当于婴儿期。此阶段儿童还没有语言和思维,主要靠感觉和动作探索周围世界,逐渐形成物体永存性观念。
第二阶段,2-7岁,相当于小学入学前。此阶段儿童各种感觉运动行为模式开始内化而成为表象或形象思维,特别是由于语言的出现和发展,促使儿童日益频繁地用表象符号来代替或重现外界事物,出现了表象思维。此阶段的主要特点:(1)相对具体性。儿童开始依赖表象进行思维,但还不能进行运算思维。(2)不可逆性。(3)自我中心性。儿童只能站在他的经验的中心,只有参照他自己才能理解别的事物,而认识不到还有他人或外界事物的存在,也认识不到自己的思维过程。故又称为自我中心思维阶段
第三阶段是具体运算阶段,7-11岁,相当于小学阶段。儿童开始具有逻辑思维和真正运算的能力,先后获得各种守恒概念,但运算的形式和内容仍以具体事物为依据。此时儿童的思想开始有较大的易变性,出现可逆性,能解决守恒问题,可凭借具体事物或形象进行逻辑分类和认识逻辑关系。但是,这种运算仍有其局限性。其一是这一水平的运算还不具有足够的形式化,还脱离不了具体事物或形象的支持。其二是运算还是零散的、孤立的,不能组成完整的系统。
第四阶段是形式运算阶段,始于青春前期,约11、12岁,相当于小学五六年级。这一阶段儿童不再靠具体事物来运算,而能对抽象的和表征的材料进行逻辑运算,接近于成人的思维。与具体运算阶段相比,此阶段的儿童思维发生了四种变化:
1.能够进行假设——演绎推理:首先对事物提出一些假设,然后从假设推演出某些逻辑结论。
2.能够进行命题逻辑思维:能够在摆脱实际内容的情况下,对一系列推理的正确性进行评价,在不受命题性质束缚的情况下建立前提与结论间的逻辑联系。
3.能够在头脑中把形式和内容完全分开:他们的认识能超越于现实本身,无需具体事物作为中介,把握抽象概念,进行形式推理。
4.能够形成两种形式运算的认知结构。儿童到了这个阶段,已经能够用这些结构形式来解决各种逻辑问题,表明他们的思维已经接近或基本达到成人的成熟水平。
二、为什么小学数学教学要符合儿童的认知规律
小学阶段是一个漫长而又特殊的阶段,可以细分为三个阶段:一、二年级为低段;三、四年级为中段;四、年级为高段。
从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以及儿童大脑发育情况来看,虽然每一阶段只相差一两年,但认知水平却不只是差之毫厘,而是有了质的发展。
低段的学生主要是以6、7岁为主,学生的认知水平还处在依赖具体事物,并不能完全抽象化的阶段,所以对这一阶段学生的教学,必须是具体的,形象的,才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
例如:人教版小学数学一年级上册和下册分别有关于认识时间的教学。上册是整时和半时的认识,下册是关于分的认识,要求学生能读出钟表上的时间是几时几分,并能说出某一时刻过几分钟之后是什么时刻。关于上册整时的认识,还是比较具体形象的,大多数学生都能掌握,而半时的认识,对于才6周岁的小孩来说有点太难,时针处于2个数字之间,而分针指向6。如时针指向6和7之间,学生就很迷惑,到底是6时半还是7时半,特别是当时针指向12和1之间时,对学生来说就太难理解了。
下册的《分的认识》中的难点是:某一时刻过几分钟或前几分钟是什么时刻。对于7周岁的儿童来说要真正理解还是很费力的,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如果一定要求学生完全掌握集体达标,对教师和学生来说都是一件十分痛苦的事情,关于这点我是有切身体会的。假如同样的知识点,让三年级的学生(8周岁,没有学过时间相关知识)来学习,那么学习过程将会是非常的轻松,并不是孩子变聪明了,而是此时他的认知水平已经处于能脱离具体事物,把事物抽象化的阶段了。
教一年级《认识钟表》这一单元的教师都会比较焦急,认为总是教不会学生,学生听不懂老师的讲解。其实并没有什么好着急的,学生掌握不了是因为他还没到那个认知水平,再过一两年他就能完全掌握了。当然要让学生相对来说掌握的好一点,还是有办法的,就是要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既然学生的认知水平还处在无法脱离具体事物的阶段,那我们就应该让学生看得见时间,每人佩戴一个手表,每天看十次时间并记录,然后和同学讨论。不出一星期学生就能熟练掌握钟表上的各个时刻了。
人教版小学数学三年级上册的第五单元《时、分、秒》要求学生计算开始的时间(时刻)、经过的时间(时间间隔)、结束的时间(时刻)。三年级下册第一单元《位置与方向》要求学生分别掌握生活中和地图上的八个方位,并能用带有方位词的语句表述某物的位置,或描述出从某处到某处的路线。
三年级下册第4单元《年月日》要求掌握大小月,初步认识季度,会判断闰年平年,会计算年龄(经过的年份),认识24时计时法,并能和普通计时法互相转换,会计算经过的时间(跨日计算,即计算的起讫时间是跨越0时的),能制作简单的年历。
以上这些知识如果要求初步掌握,学生还是比较容易接受的,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我们都是要求学生完全掌握,甚至是熟练掌握,这对学生来说是比较累的,因为他们的认知水平还处在第三阶段,当达到第四阶段形式运算阶段时,掌握这些知识就比较容易了。所以我们的教学过程要符合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不能刻意拔高要求。
三、小学数学教学符合儿童认知规律的意义
小学教学应符合儿童的认知规律,每一阶段都要按照相应的认知水平进行教学,如果以高要求高水准来要求学生,就不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会造成以下几个负面影响:
1.感到学习困难
由于在学习过程中,教师拔高了教学要求,初步认识的知识要求学生掌握;要求学生初步掌握的知识变成了熟练掌握并能拓展应用。这个过程对学生来说比较累,比较痛苦。短时间内学生还可能由于解决了难题有成就感,但时间一长便会产出困乏感,感觉整个学习过程是痛苦而漫长的,久而久之就会觉得学习是件很困难很痛苦的事。
2.对学习失去信心
遇到困难时,教师会鼓励学生要知难而进,突破困难获得成功。这些激励的语言时效性并不长,学生通过一段时间的努力突破了困难,他会觉得很开心;如果很长一段时间都是被困难所包围,那么,他会失去对学习的信心,一旦失去了信心,兴趣也就荡然无存了,没有了信心,没有了兴趣,学习对学生来说只剩下包袱。因而学习的过程也就成了学生敷衍了事的过程。
3.停止主动积极思考
一旦学生对学习毫无兴趣,对自己毫无信心,学习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上课更是一种煎熬。久而久之我们在课堂上再也看不到跃跃欲试的小手,再也看不到渴求知识的双眸,再也看不到争论不休的小组讨论。因为学生已经停止主动积极的思考了,他们在等待或者习惯等待,等待老师来讲解解题思路,等待老师来公布答案,因为在这个学习过程中学生感到学习困难,失去信心,停止思考。学习的过程变成了教师唱独角戏的过程,学生转而成为听众。这违背了《小学数学新课程标准》中: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教师是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这一基本理念。这样的教学过程就毫无效率可言,也失去了教学的意义。
综合以上三方面所述,我们的教学过程一定要符合儿童的认知发展规律,不同的年龄段有不同的认知水平,从而掌握不同层次的知识水平,否则不但起不到相应的效果,甚至会适得其反,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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