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农业农村部——“阵型企业”要把中国种业引向何方?
(2022-08-08 10:06:53)分类: 玉米种子 |
质疑农业农村部——“阵型企业”要把中国种业引向何方?
据资料:新世纪20年,农业部(中国种子协会)先后组织6次遴选了命名中国种业50强企业、中国骨干企业、中国明星企业等。今年8月5日,再次宣布命名69家中国“阵型企业”(?)。
什么叫“阵型企业”?官方介绍其标识:一是,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要素向重点优势企业集聚。二是,聚焦优势种源,加快现代育种新技术应用,完善商业化育种体系。三是,支持科研单位与阵型企业对接,开展科技、资源、技术、人才长期战略合作,共享国家科研设施平台,共建研发平台。四是,支持阵型企业参与种质资源保护、鉴定和开发利用,加快优异种质资源交流共享。五是,支持阵型企业牵头承担国家育种创新攻关等任务。概括地说, “阵型企业”就是要与科研育种院所合作,引导资源、技术、人才、资本等向企业集聚,共享国家科研设施平台!
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怎么才能实现啊?简直是白日做梦!
其一,怎样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有资源、人才等向企业流动集聚吗?其二,育种的人财物都在科研院所,企业怎样建立商业化育种体系?其三,支持科研单位与阵型企业对接,开展科技、资源、技术、人才长期战略合作,共享国家科研设施平台,共建产学研创新联合体。有可能吗?其四,科研院所的优异种质资源能交流共享吗?否!
农业科研体制改革是中国种业发展最难迈的坎!
种子企业必须建成科技创新的主体。这是世界种业发展的金规玉律。世界前行国家发展种业成功的经验表明,市场经济的主体是企业,基础研究政府办,应用技术企业办,坚定地确立种子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中国的农业科研体制建设、学科和专业设置完全沿袭20世纪50年代苏联模式,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苏联”早已解体了,俄罗斯也不存在这种科研体制了,唯独中国农业科研院所依然保留着这套体制巍然不动,今天在全世界也是绝无仅有的。
迈步新世纪,国务院吹响农业科研院所“体制改革进军号”,要求农业科研院所必须进行体制改革,自办企业或进入企业。农业科研院所办企业遭遇强大的抵制和异议,最大阻力在于农业科研院所不愿放弃利益。在严格的“等级制度”社会里,谁来回答改革后的科研型企业是什么“级别”?享受体制内什么“待遇”?仅仅经历五六年的时间改革的呼声逐渐减弱,农业科研院所办企业被摁下了“暂停键”。
中国种业要发展,农业科研体制必须改革,育种研究必须退出科研院所!否者,必然在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中被边缘化。
参考文章
1,佟屏亚,新世纪20年中国种业发展形势评述,《种子科技)2022年第2期1-6页,
2,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化科研体制改革 促进农业科技创新,中国农业科学院年鉴(2003),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4年6月,18-22
3佟屏亚,农业科研院所办企业是进还是退,逆向思辨——点击中国农业科学,贵州科学技术出版社,2009年7月,141-150
4.佟屏亚,怎样解决中国种业遇到的“卡脖子”问题,种子科技,2021年第19期,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