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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和北京法律的“一法两制”

(2010-10-12 09:14:45)
标签:

杂谈

    司法腐败到了什么程度,肖传国雇凶杀人是明明摆着的严重刑事犯罪“故意杀人未遂案”或“故意伤害未遂案”,北京检方和石景山法院却拿着明白使胡度,给肖传国一伙定“寻讯滋事罪”是在蒙骗国人,把国人当法盲,看来,北京检方不是法盲,而是道貌岸然的“执法痞子”。肖传国不仅用钱买通了打手,也买通了北京检,法。这就叫“一法两制”。难怪老百姓骂司法腐败,也就不足为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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