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及成立时间
(2013-12-01 19:4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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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潜力组织管理培养目标常一般监督管理教育 |
分类: 工作室的故事 |
各中学、中心学校、九年一贯制学校、县直校园、民办学校:
为大力实施名师培养工程,加强中小学骨干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不断创设有利于教师专业成长的机制和环境,落实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有关教师队伍建设的要求,发挥名师示范效应。依据《肥西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肥教〔2013〕170号),经研究,成立初中数学等3个名师工作室,现通知如下:
一、卫德彬初中数学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卫德彬
顾
成
二、李亚玲小学语文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李亚玲
顾
成
三、徐昌存高中物理名师工作室
领衔人:徐昌存
顾
成
希望以上名师工作室,按照《肥西县“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其引领、纽带和学科发展平台的作用,在取得科研成果、加强学科建设的同时,培养一批优秀青年教师。有关学校应在工作时间和经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一、名师工作室的性质与宗旨
二、主要目标
三、人员组成和资格条件
(一)领衔人资格条件
1、特级教师
2、县级及以上拔尖人才
3、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
(二)成员资格条件
四、工作室主要任务和人员职责
(一)工作室主要任务
1、开展课题研究。以工作室领衔人专长为基础,以工作室成员集体智慧为依托,针对学科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尤其针对新课程改革,加强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评价的研究,加强对考试和命题的研究。管理周期内至少要完成一个市级以上重点研究课题并取得相应成果,撰写出一定数量的高质量论文、专著。
2、推广教学科研成果。在管理周期内,工作室领衔人应带领工作室成员开设一定数量的讲座、公开课、研讨会、报告会和论坛,或者制作专题记录片、开展现场指导、观摩考察等等,在全县范围内介绍、推广工作室研究成果。
3、培养、培训优秀人才。培养工作室成员,使他们成为全县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人才,形成人才梯队。
(二)工作室领衔人职责
1、负责主持工作室工作,按照主管部门要求,遴选工作室成员;
2、制定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和学员培养方案;
3、按计划组织开展教学和科研活动;
4、作为工作室其他成员的导师,针对学员特长实施全程指导和考核,形成各类总结和学员培养档案。
(三)工作室成员职责
1、工作室成员制定个人三年发展规划及年度学习计划,参与工作室课题研究,完成相应的研究任务;
2、积极参与工作室各项活动,虚心接受工作室领衔人指导、检查、评估;
3、在教学科研能力上获得提升,管理期结束后至少1篇论文获市级二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课题研究获县级以上立项或成果1项,在全县每年开设至少1次以上的公开课,或者教学、技术、优秀作品展示;
4、协助工作室领衔人做好先进经验推广、科研成果展示、优秀人才培养等其他工作。
五、建立程序
1、推荐申请。工作室领衔人由全县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自愿申报、填写相关材料,经其所在单位同意,报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审核评审。县教育局审核推荐材料和组织评选,确定人选;
3、批准公布。工作室领衔人经公示后,发文公布;
4、选拔成员。名师工作室面向全县公布工作室成员的选聘要求,由符合条件人员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工作室领衔人根据“尊重双向选择,关注培养层次,适当平衡数量”的原则,经教育局审定批准。
5、挂牌运行。在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挂牌,工作室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条件保障
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应为工作室设置一间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配备相应的基础设施,并适当减少领衔人的日常一般性工作。工作室成员所在单位应在工作时间和经费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
(二)经费保障
1、经费总额。管理周期内县教育局给予10万元的经费资助,所在单位根据财力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
3、经费管理。工作室经费拨付到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单独列支,专款专用,经费使用权归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根据经费使用范围和财务制度有关规定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室领衔人工作补贴为每年3000元,在工作室经费中列支。
七、组织管理
1、县教育局负责工作室的申报评选、管理考核、经费审查等工作。工作室领衔人所在单位协助县教育局对工作室进行日常管理。
2、工作室原则上以三年为一个管理周期,实行年度过程考核和一个管理周期末的终结性考核。考核结束后,向工作室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凡一次年度考核或管理期终结性考核“不合格”者将自然淘汰;管理期终结性考核为“合格”以上者将进入下一周期的工作室建设;考核达到“优秀”等次者,将予以表彰和奖励。工作室两个管理周期满后,须重新参加评选。
3、工作室成员的考核由工作室领衔人负责,主要依据成员培养方案考察其是否达到培养目标,分为年度考核和管理周期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报主管部门同意后,予以调离工作室,同时可按有关程序吸收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的新成员进入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