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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杂文】爱情的尴尬

(2010-09-24 20:33:48)
标签:

林徽因

非诚勿扰

楷体

金岳霖

愣头青

杂谈

分类: 原创杂文

  http://s2/middle/6a7df8c9t9100c1b70671&690

    爱情。它不能像亲情那样执拗地一路走到黑,哪怕你像吕布一样愣是认仨爹,从生到死,也无法改变自己只有一个亲爹亲娘的事实。
  爱情。它亦无法像友情那般泛滥成灾,广种薄收,一路皆有不同的人陪伴,到老,知己却少得可怜。无论是红的,还是蓝的。
  运气好的,两个认死理的人碰到一起,王八瞪绿豆对上了眼儿。打吧,闹吧,愣是坚持到底,相濡以沫。
  运气差点的,遇人不淑。愣头青碰到了机灵鬼,人家觉得跟你一起不是滋味儿了,撒丫子便跑,拽都拽不住。任凭你哭吧闹吧,用头撞墙吧,人家就是唯恐避之而不及,头也不回,一头扎进别人的怀抱。
  从此,就苦了那个愣头青了。往死里想,也想不明白。敢情爱情这玩意儿,也像美人一样,一样可以人老珠黄,不再惹人怜爱。一样像个人,可以生老病死。无病的,同样也会死。有个词,叫做无疾而终。
  若是两个机灵鬼相爱了,道也轻巧。保鲜期一过,立马再换。彼此起身,互相敬礼,相对三叩首后,立即转身,拍拍屁股走人,毫不眷恋。虽无人性,道也干净利索,不拖泥带水。
  还有一个尴尬中的尴尬,就是两人拍拍屁股走人之后,仍彼此联系。
  这让我想起了《非诚勿扰》里一个镜头。女的说不能接受男的还和前女友来往。男的甚是诧异,那种诧异不亚于别人欠了他二百块钱不换,还觉得理所当然之后的反应。男的说,那有什么啊。我还给自己的前女友养马呢!
  我也觉得诧异,分都TM分了,还在联系干什么啊。你那么伟大,干脆养起你前女友,还有天天晚上抱着你女友睡的那位爷们不更显伟大吗?
  到底是为什么造成这种尴尬中的尴尬呢。人都想干净,奈何最后都不干不净的龌龊着呢。
  其一、有人不死心,甘愿当后备军。这就像两人相爱,第三者一时插不上脚,就一直等待着插脚的机会。所以有人对我说过,吵架的时候,两个人的感情脆弱容易变。当然,君子还是有的,也是少的。当年才女林徽因被多人追求,大诗人徐志摩为了跟林徽因在一起,更是不惜与自己的爱妻离婚。最终林徽因嫁给了梁启超的儿子梁思成。奈何逻辑学家、哲学家金岳霖对其情有独钟,终生不娶。甚至还搬到离她不远的住处,终生守候着林徽因。因为他们彼此的教育背景相似,话很投机。林徽因和梁思成甚至吵架了,也是找理性冷静的金岳霖仲裁。传下了永久的佳话。
  其二、两个人至少有一个压根就没有真正爱过。两个彼此投入所有感情的人,最终分开了还可以做朋友。还可以看着自己曾经的恋人与别人牵手相拥,还可以坐下来一起吃饭。甚至我的一位同学说,可以为自己曾经爱的人照看孩子。唉,俺无德无能,是做不到这样的。
  其三、出于习惯。奈何那么多年了,彼此都深入对方的生活中,言谈举止间,不免都有他或她的痕迹。一时难以改变。这也正常,毕竟感情不是一张纸,说扯断就断得干干净净,虽然不乏无情之人。有个朋友,失恋多年。追求者甚众,依旧单身至今。更是谈爱色变,不愿提及。当然,他没有分开了还厚脸皮跟在别人后面屁颠屁颠的,只是放不下。无形无质,却也鬼魅般不离不弃。分而未分。
  鲁迅说过这样一句话:“我所谓自由,不是放纵;所谓温饱,不是奢侈”。
  现在结婚离婚自由了。两人一商量,去民政部门花上几十块钱就是合法夫妻了。我的朋友还有早晨结婚,中午就后悔的,最后托人找关系把网络上的记录取消而不得。爱情和婚姻与过家家无异,甚至变得可有可无。我等痴情者,真该集体站在楼顶,同唱一首歌,共饮一瓶二锅头,然后一起纵身跳下,道也痛快了。
  如果爱情能像亲情那样,“选定”之后,无法改变;如果爱情可以像友情那样,随意更换,无关法律道德。也不会落下个不尴不尬的境界。然而爱情终究只是爱情,它比友情深刻,比亲情生涩。它不上不下的位置,也注定自己尴尬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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