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道主义”补偿,失去了什么?
(2014-03-04 10:10:20)“人道主义”补偿,失去了什么?
徐毓才(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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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人道主义”,当今并不少见。然而对于医闹的解决并没有取得满意的效果,而且出现“越赔偿越不安”的局面,令“保护性医疗”进一步加深,直接导致看病难、看病贵,因此必须引起顶层高度注意。
尊重法律
法律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目前处理医患纠纷的合法渠道主要有双方协商、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后来又出现了医调委调解和人们习惯的“信访”,不管哪一种办法,无一例外都必须建立在“尊重法律”的基础之上。而法律规定,对于无法判定的专业性问题,都必须依法通过专业机构鉴定,搞清原因,分清责任,然后依据法律进行裁决。
《侵权责任法》也有明确规定,
调解须客观
近年来,国家一直推行江西处理医患纠纷模式,提出三个坚决不赔,即没有搞清死因,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不经法定渠道调解的坚决不赔。针对前两个“坚决不赔”,基本上没有争议,第一个彰显的是公平,第二个突出的是正义。但对于第三个就目前情况而言,极易受“调解者”法治意识、医学水平、处理问题的能力以及主观认识等的影响,其化解矛盾的及时有效性不容置疑,但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容忽视。
实际上,近年医患纠纷频发,医患矛盾尖锐对立,而且暴力伤医事件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个深层次的原因就是“和稀泥”式的处理方式,给一些见利忘义者一个错误的印象,就是处理医患纠纷就得闹,把法律丢在一边。这样做的后果是医疗行为越来越谨慎,保护性医疗越来越被强化、加深,这最终可能需要我们每一个人拿自己的生命健康去买单。
(该文刊载于《基层医院》周报2月24日“众言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