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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教育规划》不够给力

(2013-12-27 07:14:52)

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印发《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该《规划》首先明确乡村医生(包括在村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医师)是在农村基层从事一般诊疗和相关预防保健服务的卫生人员,是数亿农村居民身边的健康卫士。制定该《规划》的目的是为了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培养工作,完善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由此可见,这个《规划》所讲的“乡村医生”实际上指的是村医。

弄明白了这个首要问题,然后详细研究这个《规划》,就可以发现存在很多“断路”的地方,也就是照此《规划》做下去,基本上没有办法达到预定的目标。

 即使培训每年不少于两次,也不可能有执业(助理)医师考试资格

该《规划》明确提出,“以实用技能和全科医学基本知识为重点,大力开展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继续推进在岗乡村医生学历教育,不断提升后备人才受教育程度和专业水平,加快乡村医生队伍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为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好的人才支撑

这里面提出“以在岗培训为主要形式的继续医学教育”,具体包括“通过自学、上级医师岗位指导、例会学习、集中培训、网上远程教育等多种适宜方式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而且要求,“建立并严格执行乡村医生定期在岗培训制度。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在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每年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对尚未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在岗乡村医生,可参照有关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大纲设置培训内容,开展针对性强化培训,帮助其达到岗位要求。各省、市、县应当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对乡村医生进行轮训,乡村医生原则上应当每3-5年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卫生院脱产进修1次,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内容以提高临床诊疗能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专项技术水平为主而按照现行《执业医师法》规定,没有“中专以上学历”,是没有资格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的,怎么可能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呢?

  没有17万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身份转变,谁愿意参加学历教育?

《规划》指出,“到2020年,各省(区、市)建立健全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要求相适应的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制度,建立一支以中职(中专)及以上学历、执业(助理)医师为主体、整体素质基本满足村级卫生服务需求的合格乡村医生队伍”。“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在中高等医学(卫生)院校(含中医药院校)接受医学学历教育,提高整体学历层次但从国家目下有关村医政策中,还看不到已经获得执业医师,包括执业助理医师那17万人的农民身份转成干部身份,享受干部待遇,有谁愿意参加浪费时间、金钱的学历教育?

  没有顶层设计,地方上怎么能靠得住?  

 《规划》也提出“探索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模式并要求“各地应不断完善吸引人才到农村、下基层、进村庄的有关经济、人事和卫生管理政策,适时适度提升对乡村医生后备人才教育培训的准入要求鼓励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并为其提供针对性培训,新进入乡村医生队伍的人员原则上至少应临床医学专业三年制专科毕业,到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接受2年全科实践技能培训,并取得助理全科医生资格。在暂不具备条件的农村地区,可接受农村医学专业中等医学教育,毕业后到临床培训基地和基层实践基地接受1年以上的实践技能培训,取得有关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这些把“政策”安排给“各地”的话,不知道说过多少遍,但往往难以落实。

 没有优转和老退的政策安排,倒是更多地可以看到劣汰和严进,难保《规划》不落空

《规划》也提出,要“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参加教育培训的激励约束机制,对乡村医生参培过程及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国家各项补助挂钩,与乡村医生执业资格管理挂钩,推动乡村医生由要我学我要学转变问题是现在国家的补助就很少,怎么能够通过培训考核与各项补助挂钩?

《规划》同时对“职业准入”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严格准入管理,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原则上应当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并逐步提升对受教育程度的要求。”试想,如果到了年龄退不了休,退了就一无所有,只能和农民一样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对于辛辛苦苦几十年,在没有任何外援的情况下参加全国统一的执业医师考试,取得了执业医师证书,而还是一农民,干着技术活,却不能被看成技术人员,知识分子,谁还有“我要学”的激情?(徐毓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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