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卫生医改问题的两条建议
(2013-12-17 10:12:07)就卫生医改问题的两条建议
(陈县长下月初要去省上参加人代会,收集民意,我提出两条建议)
建议1
事由:2012年2月1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12〕9号)出台,文件规定,“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补偿机制”,提出“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所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取消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由省、市、县三级财政按比例给予足额补助”。之后,省财政厅出台配套文件,《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政策经费补偿的意见》(陕财办社发〔2012〕19号),明确“以2011年度县级公立医院药品加成收入为基数进行补偿”,未能考虑医疗服务增量,致使医疗机构运行困难。
建议:省上要考虑合理的医疗服务增量,科学制定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财政补助办法。
建议2
事由:村医是农村三级卫生网的网底,在农村卫生事业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历史原因,村医的身份还是农民,养老没有保障。特别是新医改后,村医的收入来源发生了变化。以前以药品加成收入为主的模式被药品零差率政策冲销了,导致村医收入锐减。最近,国家卫生计生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通知》,要求各地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养老保障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相关政策。《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快制订并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采取多种形式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确保其养老金收入不低于当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可结合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将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统一管理。同时,建立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不再在村卫生室执业,如情况特殊可延长工作年限。其他省份也在这方面做出了很多积极地探索。
建议:我省也能够按照严进优转老退劣汰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村医优化政策,稳定村医队伍,确保网底不破。